盡管除了抗凝治療之外,可回收性下腔靜脈濾器經常用於急性靜脈血栓栓塞患者,但尚不清楚其效益危險比。
意義 盡管除了抗凝治療之外,可回收性下腔靜脈濾器經常用於急性靜脈血栓栓塞患者,但尚不清楚其效益危險比。
目的 在有急性肺栓塞且複發危險高的患者中,評價並比較可回收性腔靜脈濾器加抗凝治療與單用抗凝治療,對預防肺栓塞複發的療效和安全性。
設計、場所和參與者 在2006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間,進行了一項隨機、開放標簽、盲法終點試驗(PREPIC2),隨訪6個月。出現急性症狀性肺栓塞,伴有下肢靜脈血栓,且至少符合1條重症標準的住院患者,被分組接受可回收性下腔靜脈濾器置入加抗凝治療(濾器組,n=200),或沒有置入濾器的單純抗凝治療(對照組,n=199)。患者在17家法國中心接受首次住院治療和動態隨訪。
幹預措施 所有患者接受全量抗凝治療至少6個月。對隨機分至濾器組的患者,置入一個可回收性下腔靜脈濾器。計劃置入後3個月時進行濾器回收。
主要轉歸和檢測指標 主要療效轉歸為3個月時的症狀性複發性肺栓塞。次要轉歸為6個月時的複發性肺栓塞、症狀性深靜脈血栓形成、嚴重出血、3個月和6個月時死亡,以及濾器並發症。
結果 在濾器組,193例患者成功置入濾器,164例嚐試回收患者中的153例按照計劃回收。至3個月時,複發性肺栓塞已經發生於濾器組的6例患者(3.0%,全部為致死性),以及對照組的3例患者(1.5%,2例為致死性)[應用濾器的相對危險2.00,95%可信區間(CI)為0.51~7.89,P=0.50]。6個月時的結果相似。2組之間未觀察到其他轉歸的差異。濾器血栓形成發生於3例患者。
結論和相關性 在重度急性肺栓塞住院患者中,與單用抗凝治療相比,應用可回收性下腔靜脈濾器加抗凝治療,並未使第3個月時症狀性複發性肺栓塞危險降低。這些結果並不支持這型濾器應用於可接受抗凝治療的患者。
[JAMA2015;313(16):1627-1635.doi:10.1001/jama.2015.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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