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狀腺藥物(antithyroiddrugs,ATDs)指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甲亢)的藥物。通過減少過量甲狀腺激素的產生治療甲亢。廣義上所有能用於治療甲亢的藥物都稱為抗甲狀腺藥物,包括硫脲類藥物、過氯酸鹽、鋰劑等。但狹義抗甲狀腺藥物僅指硫脲類藥物。本文中討論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利與弊,就是指硫脲類藥物治療的利與弊。
四、【抗甲狀腺藥物的弊端】
除了上述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優勢,有利的一麵外,如同任何事物一樣,抗甲狀腺藥物都同樣存在了諸多不利的一麵和弊端。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後甲亢複發的比例高
抗甲狀腺藥物作為治療甲亢的一線藥物存在的最大問題之一,就是停用後甲亢複發。複發的比例從30%~50%不等。與放射碘治療和手術治療後複發比例不足1/4之一比較,顯著增加。造成抗甲狀腺藥物治療複發比例較高的原因有多種,可能與某些基因多態性有關,其中導致Graves病致病原因未消失是不可忽視的原因。
抗甲狀腺藥物相關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
除停藥後複發問題外,另外一個最突出的問題就是抗甲狀腺藥物引發的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尤其是嚴重的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問題。這是所有藥物治療中都不可避免的問題。
抗甲狀腺藥物——硫脲類藥物不良反應總發生率5%左右。程度不盡相同,可輕可重,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可與劑量有關,也可與劑量無關。發生時間不盡相同,可發生在用藥的初期,也可在用藥的中期或晚期。經過70年的使用,抗甲狀腺藥物相關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暴露比較充分。最常累及的係統為皮膚係統、血液係統和免疫係統。最危重的不良反應包括粒細胞缺乏、再生障礙性貧血、重症肝損傷、肝壞死和抗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ANAC)相關性係統性血管炎、胰腺炎。表1中列出了現已報道的與硫脲類藥物相關的藥物不良反應或不良事件。出現不良反應的原因尚未闡明,可能與對藥物化學結構過敏有關,也可能與藥物毒性有關。
五、【抗甲狀腺藥物在甲亢治療地位的轉換】
經過70年,隨著人們對甲亢認識的提高,對各種治療甲亢方法的利弊認識的增加,針對甲亢治療的三種治療方法的地位也在變化和轉換過程中。與20年前比較,美國甲亢治療正在從放射碘治療為主轉向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為主,從69%選用放射碘治療降低59.7%,歐洲采用放射碘治療的比例進一步下降,從20年前的25%,降到如今的13.3%。如今在美國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比例最大,占53.9%,放射碘的比例45.0%,手術的比例0.7%。我國的情況沒有具體的數據,但放射碘治療比例較前有所增加,但抗甲狀腺藥治療仍處於主導地位。而甲亢合並甲狀腺相關眼病治療,全球都是首選抗甲狀腺藥物。
除甲亢三種治療方法選擇轉換外,抗甲狀腺藥物內部,藥物選擇也在發生變化。首選藥物正從PTU轉向MMI,現選用MMI的比例顯著高於PTU。
六、【抗甲狀腺藥物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了解抗甲狀腺藥物的利與弊治療,我們也就大致了解抗甲狀腺藥物的適應證和禁忌證。對甲亢的患者,特別是甲狀腺輕、中度腫大的患者,首選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對甲亢危象或重度甲亢患者,特別是合並心功能衰竭的患者也要首選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對於妊娠和哺乳期婦女也有首選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對於兒童甲亢患者建議首選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對合並甲狀腺相關眼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首選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對於準備手術的患者也首先需要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國外最近幾年推薦對打算使用放射碘治療的患者,也先使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以降低放射碘治療病死率。
對抗甲狀腺藥物過敏,特別是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禁用抗甲狀腺藥物。對甲狀腺腫大明顯,單獨使用抗甲狀腺藥物複發率高,建議采用放射碘或手術治療。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後複發的患者,也建議改用放射碘治療或手術治療。合並甲狀腺癌或對周圍組織造成明顯壓迫的甲亢的患者,建議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控製後采用手術治療。
七、【結語】
總之,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存在著明顯的利與弊。迄今為止,抗甲狀腺藥物在甲亢治療中仍占有主導地位。嚴格掌握適應證和禁忌證,監控相關的藥物不良反應,才能是使其發揮更好的治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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