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衛健委下令:嚴查“紅包、回扣”!

作者:天津市衛健委官網 來源:天津市衛健委官網 日期:2021-12-14
導讀

醫務人員收“紅包”、回扣,嚴懲!

關鍵字: 政策

近日,天津市衛健委發布了關於《清廉醫院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通知稱,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並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製定了本實施《方案》。

現將《方案》中的亮點措施,整理如下:

No.1

即時開展行風滿意度評價

《方案》稱,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隨訪,借鑒患者滿意度測評的做法和經驗,在門診掛號結算或者辦理出入院手續時開展即時行風滿意度評價,搜集工作線索。

No.2

細化明確“紅包”內容

《方案》要求,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對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活動過程中,患者及其親友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其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均應認定為“紅包”,應全部納入此次專項行動整治範圍,並按照具體情況,不斷細化完善“紅包”範疇、明確處罰紅線。

No.3

嚴防各類形式回扣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清正廉潔的新型醫商關係,依法與利益相關企業交往,嚴禁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經營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嚴禁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行為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遊、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不得參加以某醫藥產品的推薦、采購、供應或使用為交換條件的推廣活動。

No.4

嚴控藥品耗材使用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落實管理職責,提高管理能力,承擔管理責任。要規範醫療運行管理秩序,針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藥品耗材要細化管理措施,以電子病曆為基礎,對醫療重點環節開展監控,嚴格審批程序,分類甄別、及時預警,要充分運用同學科橫向比較手段,對醫務人員藥品耗材使用情況排名靠前且無正當理由的,要根據行為性質,進行約談、調崗、核減績效或暫停執業。

No.5

醫藥代表拜訪醫務人員要有“三定、三有”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完善醫藥代表院內拜訪醫務人員的管理製度,參照“定時定點定人”“有預約有流程有記錄”(“三定”“三有”)的方式,擬定細化可執行的院內製度,對違規出現在診療場所且與診療活動無關的人員要及時驅離,對核實的輸送回扣行為要及時上報,對查實收受回扣的醫務人員要根據金額依法依規處罰,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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