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

廣東:明年基本實現縣域醫共體各分院檢驗結果互認

作者:廣東省人民政府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日期:2022-08-07
導讀

         到2023年,基本實現縣域醫共體各分院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形成“基層檢查+縣級診斷”格局。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年)》。

        其中,提出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加快推進縣域醫共體檢驗中心、影像中心、心電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種資源共享中心在縣域內全域運行,提高醫療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強對縣域醫共體各分院檢查檢驗項目的質量控製和培訓。到2023年,基本實現縣域醫共體各分院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形成“基層檢查+縣級診斷”格局。

        《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廣東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高質量

        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年)

        為深入實施健康廣東行動,推動我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以下簡稱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發展,構建更加優質高效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係,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製定本行動方案。未納入縣域醫共體建設的地市可參照本方案開展醫療聯合體建設。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黨對縣域醫共體的全麵領導,堅持政府主導,堅持公益性,以強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不斷健全完善體製機製,全麵提升縣域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推動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發展。不斷完善縣域醫共體“總院+分院”組織架構,逐步實現行政、人員、財務、質量、藥械、信息等六個方麵的統一管理,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中醫藥服務下沉基層、縣域內上下信息聯通、醫防協同等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著力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實現人民群眾“頭痛腦熱在鎮村解決、常見病多發病在市縣解決”的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省開展縣域醫共體建設的15個地市70個縣(市、區)基本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明晰、分工協作、服務優質、有效運行的縣域醫共體,大部分縣(市、區)的縣域內住院率達85%左右,縣域內基層就診率達到65%以上。全省縣域醫共體運行管理更加優質高效,綜合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服務模式進一步完善,縣域內財政保障和醫保支付可持續,分級診療格局基本形成,患者逐漸回流縣域、下沉基層,群眾健康服務獲得感顯著增強。

        二、工作任務

        (一)健全領導體製和組織機製。加強黨對縣域醫共體的全麵領導。健全高效有力的縣域醫共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醫管委)領導體製,由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誌擔任醫管委主任,醫管委日常工作由縣(市、區)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不少於兩次專題研究縣域醫共體建設事宜。選優配強縣域醫共體領導班子。完善縣域醫共體部門協調機製,推動各項政策落實落細。將縣域醫共體建設情況作為各地各部門全麵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鼓勵支持縣域內社會辦醫療機構主動聯合社會辦診所等組建縣域醫共體,作為縣域公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的有益補充。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康複院、護理院加入縣域醫共體。(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有關部門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二)實現人員統一管理。認真落實《廣東省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粵府辦〔2019〕18號)關於統一人員管理各項要求和人事製度改革任務。縣域醫共體總醫院(以下簡稱總醫院)擁有對各分院負責人的任命權。大力推動縣域醫共體內部人員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到2024年,全省的縣域醫共體全部實現內部人員統一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三)全麵落實財務統一管理。落實《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中醫藥局印發〈關於落實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財務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粵衛規〔2021〕9號)要求,建立縣域醫共體單獨設賬、獨立核算、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新機製,加強財務收支管理,積極推進成本和績效管理,加強資產的統籌管理,完善內部控製和監督管理機製。到2023年,全省的縣域醫共體全部實現財務統一管理。(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財政廳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四)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擴大省級醫保支付方式綜合改革試點範圍。縣域醫共體結餘留用資金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縣域醫共體人員薪酬或獎勵。患者在縣域醫共體內部轉診醫保起付線連續計算。各級醫保部門要強化醫保基金日常監管和專項治理工作,從事後稽核轉為事前提醒和事中監管,對推諉病人、降低服務質量、轉移醫療費用等損害參保人利益行為開展重點監督,動態監測縣域醫共體醫療費用、轉外就醫、基金運行等情況,設置預警閾值並開展數據分析,及時向縣域醫共體反饋信息並加強業務指導。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督促縣域醫共體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機製,完善內控約束、績效管理製度,形成相互監督、合作高效的利益共同體。(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政府負責)

        (五)著力推動總醫院高質量發展。加大省市三甲醫院對縣級公立醫院的幫扶力度,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縣域下沉,補齊總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短板,進一步發揮總醫院在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係中的龍頭作用和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係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堅持以縣域服務體係整合為抓手,提升總醫院專科能力,將縣域醫共體建設與縣級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省“百縣工程”、“組團式”緊密型幫扶總醫院等各項行動緊密結合,以利益共享機製引導優質資源下沉,提升總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到2025年,全省的縣域醫共體中80%的總醫院達到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國家推薦標準。(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政府負責)

        (六)深化內部運行機製改革。全麵落實縣域醫共體慢病管理中心、聯合門診、聯合病房等18項運行指南,將縣鎮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串聯,引導縣域醫共體建立利益共享的激勵機製,構建縣域醫共體“總院+分院”“專科+全科”“全縣域運作、上下貫通”的一體化服務模式。到2025年,全省的縣域醫共體全部實現縣鎮一體化的分工協作、分級診療運行機製。(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政府負責)

        (七)落實“公益一類財政保障、公益二類績效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麵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一類財政保障、公益二類績效管理”政策,拓展服務項目,通過提供優質醫療衛生服務獲取合理報酬,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到2023年,全省建設縣域醫共體的70個縣(市、區)全部落實“公益一類財政保障、公益二類績效管理”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八)建立縣域醫防協同機製。建立健全縣域醫共體與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常態化協同工作機製,構建全縣域分級分層分流的疫情防控體係。縣域醫共體要建立公共衛生統籌管理機製,各醫院要明確承擔公共衛生工作的科室,加強基層防控能力。要完善縣域醫共體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機製,上下聯動,全專融合,提升縣鎮村一體化的慢病服務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較為成熟的縣域醫防協同機製。(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疾控中心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九)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特色專科建設。各地要根據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實際情況和縣域內居民疾病譜,結合診療需求,按照功能互補、差異化發展的要求,科學製定實施各醫院特色科室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要通過聯合門診、聯合病房等方式,下沉人力、技術、管理等各種資源,推進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完成特色科室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色科室的門急診量或住院(手術)服務人次、診療技術服務性收入,要分別達到該機構年對應指標總量的20%—40%。到2025年,全省建設縣域醫共體的70個縣(市、區)中7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建成1個特色科室。(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政府負責)

        (十)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加快推進縣域醫共體檢驗中心、影像中心、心電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種資源共享中心在縣域內全域運行,提高醫療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強對縣域醫共體各分院檢查檢驗項目的質量控製和培訓。到2023年,基本實現縣域醫共體各分院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形成“基層檢查+縣級診斷”格局。(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政府負責)

        (十一)加強藥事同質化管理。建立縣域醫共體藥事同質化管理機製,落實總藥師製度。鼓勵總醫院建立審方中心,規範處方點評,實現藥品的統一目錄、統一采購、統一價格、統一配送,加快藥學服務下沉基層。加強合理用藥同質化培訓,加快藥學服務信息互聯互通,實現縣鎮遠程藥學服務,切實提高各分院藥事管理水平和藥學服務能力。到2025年,全省的縣域醫共體內部全部實現藥事服務質量同質化管理。(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十二)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家庭醫生激勵製度,完善簽約服務費、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方案。允許總醫院全科、其他臨床醫師(含中醫類別)在各分院以個人或團隊形式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總醫院要為家庭醫生提供綠色通道,將30%以上的專家號源、預約檢查、床位等醫療資源交由家庭醫生管理支配;要推動資源下沉,通過聯合病房、聯合門診、遠程醫療,為簽約居民提供“一站式”全專結合服務,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融入簽約服務全過程。推動“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創新服務形式,增強服務的連續性、協同性和高效性。到2025年,全省建設縣域醫共體的70個縣(市、區)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率達到80%以上。(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中醫藥局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十三)推動中醫藥服務下沉基層。落實《廣東省中醫藥發展“十四五”規劃》(粵衛〔2021〕10號)要求,著力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大省級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推動院內製劑研發和推廣使用。充分發揮縣級中醫院的積極作用,推動縣級中醫院協定處方在縣域內統一使用,總醫院可對醫共體成員單位的中藥製劑進行調劑使用。推進中醫藥適宜技術和中醫藥學服務下沉至各分院,實現縣、鎮、村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同質化。(省中醫藥局牽頭,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合,各市、縣政府負責)

        (十四)強化信息化建設。各地要加快總醫院和各分院的信息係統互聯互通,助力落實總醫院對分院人財物的統一管理,以及對縣域醫共體各類業務進行分析、監管、評價。依托省遠程醫療平台,通過遠程心電、影像、視頻係統,實現專家遠程會診及診療指導,讓縣域內居民就近享受二級以上醫院診療服務。提升縣域醫共體智慧管理服務水平,打造數字化、智慧型縣域醫共體,支撐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輔助診療、人口健康、醫療保障、藥品供應、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應用,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務。到2025年,打造一批上下聯通信息共享的數字縣域醫共體示範縣域。(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政府負責)

        (十五)做實鎮村一體化管理。各地要在縣域醫共體組織結構下,利用縣鎮一體化管理帶動鎮村一體化管理,按規定落實鄉鎮衛生院院長擔任公建村衛生站的法定代表人,落實對鎮域公建村衛生站的一體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村衛生站服務能力和規範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省建設縣域醫共體的70個縣(市、區)形成更加優質高效的縣鎮村一體化三級服務網絡,為群眾提供連續、綜合、上下貫通的全過程全生命周期的醫防融合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牽頭,各市、縣級政府負責)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製,結合實際細化政策措施,製定推進各項重點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指導各地聚焦重點難點問題,深化改革創新,加強督促指導,積極穩妥推動相關重點工作,確保相關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測評估與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省有關部門要將縣域醫共體建設列入省鄉村振興及深化醫改年度考核指標體係,各地要將縣域醫共體建設與鄉村振興、深化醫改等工作一並部署落實,加強統籌協調。要充分運用監測評估與績效評價結果,定期通報縣域醫共體建設進展情況,對真抓實幹的縣(市、區)和地市予以通報表揚,對建設進展落後的縣(市、區)予以督促推動。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結合實際完善縣域醫共體建設相關政策,統籌用好上級相關轉移支付經費及本級財政資金,形成政策和財政補助的合力,按期完成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發展的各項任務。

        (四)加強宣傳總結。認真總結和推廣各地各部門在縣域醫共體建設方麵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注重宣傳的引導性和時效性,積極宣傳推介我省縣域醫共體建設成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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