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胃腸病(FGID)羅馬Ⅲ診斷標準為腸易激綜合征(IBS)的診斷和分類建立了詳細的標準。近期,羅馬基金會工作小組對相關文獻進行係統總結,提出IBS嚴重度的定義,並製定了對未來研究和臨床醫療工作的推薦意見。7月12日,《美國胃腸病學雜誌》(Am J Gastroenterol)在線發表了該報告。我們特邀北京協和醫院柯美雲教授介紹該報告的要點,並進行點評。
功能性胃腸病(FGID)羅馬Ⅲ診斷標準為腸易激綜合征(IBS)的診斷和分類建立了詳細的標準。近期,羅馬基金會工作小組對相關文獻進行係統總結,提出IBS嚴重度的定義,並製定了對未來研究和臨床醫療工作的推薦意見。7月12日,《美國胃腸病學雜誌》(Am J Gastroenterol)在線發表了該報告。我們特邀北京協和醫院柯美雲教授介紹該報告的要點,並進行點評。
在臨床中,輕症IBS常可通過飲食、生活方式幹預(必要時可應用非處方藥物)來應對,患者常不就診;但當症狀嚴重時,患者常需要就診,接受相關檢查和藥物等綜合治療。
多數IBS患者為輕中度,其症狀主要與周圍刺激或腸道因素有關,如感染後內髒高敏、飲食因素、動力障礙、腸道損傷及激素等。
對於中度及重度IBS患者,心理社會因素的作用增加,如創傷、虐待、生活應激、精神心理共病及不良應對方式等,這些因素可以上調患者疼痛中樞的反應,作用部位可能在大腦前扣帶回皮層。另外,輕中度IBS患者的治療主要是調整腸道功能;而重度患者的治療則主要是針對中樞神經係統(CNS),如抗抑鬱治療(見圖)等。
嚴重度的定義
係統文獻複習顯示,IBS嚴重度有以下特點。
●IBS是一種慢性FGID,其嚴重度可從輕度、間斷,到重度、持續。
● 重度IBS所占的比例為3%~69%,平均起來,比原先估計的5% 高得多。
● 雖然每個單一症狀均重要,但尚不能用其來解釋IBS重度。
● 嚴重度需要多維度的(multi-dimensional)表達,它受胃腸道症狀、腸外症狀、健康相關的生活質量(HRQOL)、共病、心理社會因素、身體損害程度及疾病行為等影響,不過,它們各自的作用尚不清楚。
● IBS嚴重度的臨床含義在於它可影響患者HRQOL以及健康行為,因而有助於診斷評估及治療決策的製定。
● 嚴重度也受患者或醫師評估及其所用測算表種類的影響。
因此,工作組報告將IBS嚴重度定義為對患者生物心理社會表現的綜合評估,包括患者報告的胃腸和腸外症狀、機體功能受損程度、疾病相關的認識和行為等。
內髒和CNS的生理因素均可影響IBS嚴重度,隨著嚴重度的增加,CNS對嚴重度的影響也更明顯。IBS嚴重度與HRQOL和健康行為相關,並受其影響。同時IBS嚴重度可指導臨床診斷和治療決策的製定。
IBS嚴重度可分為3個亞組(見表),即輕度(約占40%)、中度(約占35%)和重度(約占25%)。工作組認為,這一分類為未來的研究與臨床治療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模型。
美國學者的一項網上調查顯示,在1966例IBS患者中,輕、中、重度患者各占31.4%、48.3%和20.3%,報告因IBS症狀和健康不佳不能上班者分別占5%、10%和30%。疾病越嚴重,生活質量越低。
在羅馬Ⅲ的IBS診斷標準中,腹痛/腹脹與排便習性的改變及其相關症狀是核心部分。但IBS患者還有胃腸道外表現,還受行為和社會心理因素等的影響。IBS嚴重度分級是基於總體的分級(而非單一症狀的分級),這使人們對IBS診治的認識有了整體觀,對診斷和合理的治療將產生積極作用。IBS嚴重度的提出也為其他FGID(如功能性便秘、功能性消化不良等)的診斷和治療提供了參考。
對IBS的認識將繼續深化
我們也感悟到,對疾病認識的過程就如同通往羅馬的道路。對IBS的認識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從羅馬標準到羅馬Ⅱ、羅馬Ⅲ標準,認識不斷深化。近20餘年來,從對IBS腸道症狀的定性、半定量,到定量和規範化;從對腸道局部的認識,到腸道外和整體的認識;從局部地區的診斷規範化到各國的規劃化。羅馬Ⅲ也必將走向羅馬Ⅳ。
工作組還提出多項建議,如研發有效、多維度的評級量表(包括胃腸和其他部分);完成國際前瞻性流行病學研究,以評估嚴重度的變異和波動,證實預測嚴重度變化的因素;為臨床醫師建立嚴重度分類的短小版本和基於嚴重度的診斷與治療的流程。相信這些建議將有助於IBS的診治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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