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2年12月21日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公布了外科26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床路徑指南,旨在指導轄區縣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床路徑,規範診療。
一、顱骨良性腫瘤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顱骨良性腫瘤(ICD-10:D16.4)
行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或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ICD-9-CM-3:02.04-02.6)。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等。
1.臨床表現:
(1)病史:病程較長,常偶然發現;
(2)無痛或局部輕度疼痛及酸脹感包塊;
(3)部分較大的內生型腫瘤可產生腦組織受壓引發的局灶性症狀如偏癱、失語、同向性偏盲、癲癇發作等;
(4)極少數巨大腫瘤可產生顱高壓表現,如頭痛、惡心、嘔吐、視物模糊等;
(5)部分位於顱底的腫瘤可產生顱神經壓迫症狀,如眼球運動障礙、麵部感覺減退、聽力減退等。
2.輔助檢查:
(1)頭顱CT掃描(加骨窗像檢查):表現為骨質增生或破壞;如侵犯顱底,必要時可行三維CT檢查或冠狀位掃描;
(2)X線平片檢查:可表現為骨質增生或骨質破壞;
(3)MRI檢查可了解腫瘤侵入顱內程度。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等。
1.對於腫瘤較大而影響外觀、內生型腫瘤出現顱壓高或局灶性症狀者應當行顱骨腫瘤切除術。術式包括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
2.手術風險較大者(高齡、妊娠期、合並較嚴重內科疾病),需向患者或家屬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術,應當充分告知風險,履行簽字手續,並予嚴密觀察。
(四)標準住院日為≤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D16.4顱骨良性腫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凝血功能、肝功能、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3)胸部X線平片、心電圖;
(4)頭顱CT掃描(含骨窗像)。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頭顱X線平片、MRI、DSA、心肺功能評估(年齡>65歲者)。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頭孢曲鬆等;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1)推薦使用頭孢唑林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兒童:一日量為20-30mg/Kg體重,分3-4次給藥;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推薦頭孢呋辛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兒童:平均一日劑量為60mg/kg,嚴重感染可用到100 mg/kg,分3-4次給予;
③腎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製訂給藥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④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⑤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3)推薦頭孢曲鬆鈉肌內注射、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
②兒童:兒童用量一般按成人量的1/2給予;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為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3-5天。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
2.手術方式:單純顱骨腫瘤切除術、顱骨腫瘤切除術加一期顱骨成形術(顱骨缺損大於3cm直徑時)。
3.手術內置物:顱骨、硬腦膜修複材料,顱骨固定材料等。
4.術中用藥:抗菌藥物、脫水藥。
5.輸血:根據手術失血情況決定。
(九)術後住院恢複7-10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頭顱CT;化驗室檢查包括血常規、肝腎功能、血電解質。
2.根據患者病情,可考慮選擇的複查項目:頭顱MRI。
3.術後用藥:抗菌藥物、脫水藥、激素,根據病情可用抗癲癇藥等。
(十)出院標準。
1.患者病情穩定,生命體征平穩,體溫正常,手術切口愈合良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和/或合並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後繼發其他部位硬腦膜外血腫、硬腦膜下血腫、腦內血腫等並發症,嚴重者需要再次行開顱手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術後切口、顱骨或顱內感染、內置物排異反應,出現嚴重神經係統並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3.伴發其他內、外科疾病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8000-15000元。
下載:顱骨良性腫瘤臨床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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