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助力健康扶貧工程、加快脫貧攻堅,我國各地推動建立健全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機製,形成了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扶貧補充保險等各具特色的保障措施,切實減輕了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到2020年,貧困地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保障。
記者17日從國家衛生計生委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助力健康扶貧工程、加快脫貧攻堅,我國各地推動建立健全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機製,形成了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扶貧補充保險等各具特色的保障措施,切實減輕了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到2020年,貧困地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保障。
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靶向治療”。我國2016年啟動健康扶貧工程,一年來,全國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已經提高5%以上。為加強保障網建設,在地方層麵,四川省從中央和省級財政基本醫保新增補助資金中,按照農村參保人數和人均10元的標準,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基金中專門設立專項經費,對貧困患者縣域內住院治療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予以全額報銷,2016年四川省貧困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3%。
治窮先要治病,罹患大病的醫療費用支出是導致因病致貧的主要原因。采用醫療財政兜底、分類救治的做法,能有效防止疾病拖垮困難群眾。安徽省在傾斜基本醫保政策的基礎上,設定“351”兜底保障線,農村貧困人口在縣域、市域、省域內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累計自付費用分別不超過0.3萬元、0.5萬元和1萬元,剩餘合規醫藥費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貧困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85%。
為了破解因病致貧痼疾,多地還探索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模式提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江西省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農村貧困人口購買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貧補充保險,經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後,剩餘部分由健康扶貧補充保險再補償90%。
國家衛計委財務司副司長劉魁介紹,下一步,我國將按照《關於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到2020年,貧困地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保障,個人就醫費用負擔大幅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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