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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補充劑背後的“陷阱”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科學報 日期:2017-07-14
導讀

“膳食補充劑”的安全性是涉及到人的健康的重要問題,因此需要人們更多的知情、認知、分析、自覺與自省,從而理性地對待“膳食補充劑”。

關鍵字: 膳食補充劑

在中國,不僅有古代“補品”的源遠流長,當代還有琳琅滿目的各種“保健品”的風行。在美國,藥品食品管理局(FDA)傳統上認為膳食補充劑僅由必需營養素組成,如維生素、礦物質和蛋白質。通過 1994 年的《膳食補充劑健康教育法案》,國會將其正式定義為:一種含有以下一種或多種膳食成分的飲食產品:維生素、礦物質、草藥或其他植物藥、氨基酸。被標記為“膳食補充劑”。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保健品”市場也在相應增大,一大批退休老人成為了多種“保健品”的長期消費者。美國科學記者貝盧茲在 2016 年撰文指出,美國每年“膳食補充劑”的消費超過了 300 億美元,市場上可以見到的產品超過 850 種。

據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貝利等人的研究表明,膳食補充劑的使用具有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偏愛服用的特征。

膳食補充劑的成分多種多樣,有的產品可能是某種單一的成分,有的則是多種成分的混合物。盡管這些成分的明確和標示是相對容易的,但這些成分在人體的吸收、代謝、作用、副作用等卻難以確認,尤其是長期服用對人體的影響更是難以判斷。

而如果要確認這些成分的相關性質,唯一的途徑就是通過新藥研究的程序來實現,然而其高昂的代價阻礙了這種可能。

美國 FDA 曾在 1994 年的《膳食補充劑健康教育法案》(DSHEA)中委婉地說道:“國會製定 DSHEA 的意圖是為了滿足消費者和製造商的關注,以確保那些想要使用它們的用戶可以獲得安全和貼標簽的產品。”

但令人驚訝的是,一些膳食補充劑生產者為了追求更佳的效果,不惜違規在產品中加入一些藥物成分,而這些藥物成分,通常是各國藥品食品管理部門都禁止加入的。

常見的隱匿藥物成分包括食欲抑製劑、通便劑、酚酞、肌肉鬆弛劑、氯唑沙宗、美索巴莫等,還有增強性能力的西地那非、他達拉非、伐地那非及其類似物,抗焦慮藥皮克米隆,抗抑鬱藥氟西汀、多慮平,利尿劑布美他尼、呋塞米,等等。這些都或多或少地對血壓、心髒等產生影響,有的可能與癌症發生有關。

目前對於應用膳食補充劑的正向結果,缺乏研究的支撐。相反,記者貝盧茲的文章指出,服用膳食補充劑每年在全國造成急診的案例大於 23000 例,導致住院治療的有 2000 例。

此外,比基拉卡維克博士等人在 2013 年 9 月的《美國醫學會雜誌》上發表文章,他們統計分析了 78 個隨機對照試驗,時間從 1977 到 2012 年,實驗對象為 296707 人(其中男性占 54%,女性占 46%),平均年齡 63 歲,地域包括歐洲、北美、亞洲和澳洲,評價內容為服用β胡蘿卜素、維生素 A、維生素 E、硒對全因死亡率的影響。

他們的研究結論是:抗氧化劑補充劑與全因死亡率降低無關。

如何理性對待膳食補充劑?在選擇和使用膳食補充劑之前,筆者認為,相關機構應該進行謹慎的風險評估。包括以下方麵:判定選擇的膳食補充劑類別是否屬於高風險的一類,標簽是否缺少第三方認證或者驗證,第三方程序評估和確認膳食補充劑的純度和 / 或質量。標簽或廣告的可疑內容:聲稱預防或治愈各種不相關的疾病(例如腦震蕩、癌症、艾滋病等),用個人推薦書或使用“最新科學突破”“秘密技術”“退款保證”等短語進行市場推廣,承諾“速效”;假冒產品經 FDA、國防部、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或美國反興奮劑機構(USADA)等政府機構或專業組織批準;提供“免費試用”;標簽或說明書上有外文文字拚寫或語法錯誤;缺乏 FDA 必要的聲明:“這些聲明未經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評估。本產品不用於診斷、治療或預防任何疾病。”替代 FDA 批準藥物(或聲稱具有類似效果)的替代品,宣稱“自然療法”;產品是否被列入在 OPSS(美國一家專業網站)高風險膳食補充劑清單或 FDA 的汙點膳食補充劑名單中等。

(http://blog.sciencenet.cn/u/j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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