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RA)是一種累及多個關節的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關節滑膜炎症的持續存在往往導致骨質的破壞和關節的毀損。阻止關節骨質破壞,最大程度保護關節功能是RA治療的主要目標。
準確診斷才能準確治療
類風濕關節炎(RA)是一種累及多個關節的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關節滑膜炎症的持續存在往往導致骨質的破壞和關節的毀損。阻止關節骨質破壞,最大程度保護關節功能是RA治療的主要目標。
早期分類則可早期診斷
近年越來越多的臨床研究證據表明:越早使用緩解病情抗風濕藥(DMARD)治療RA效果越好。2010年歐洲風濕病學會關於RA治療推薦中的第一項就提及早期治療這一點。
早期使用包括傳統DMARD或生物製劑治療可以使RA患者長期獲益。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是達到RA緩解的有效手段。因此早期分類診斷標準的建立為早期治療奠定了基礎。
1987年標準不利於早期診斷
以往RA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表現、自身抗體及X線改變。典型的病例按照1987年美國風濕病學會(ACR)分類標準診斷並不困難,但以單關節炎為首發症狀的某些不典型的類風濕關節炎或早期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有一定困難。一項研究顯示,約20%根據1987年標準最終診斷為RA的患者,在出現症狀2年內都沒有出現滑膜炎。這是因為采用1987年標準診斷RA過多地依賴於類風濕結節和骨侵蝕等代表疾病嚴重性和活動性的特征,對早期RA的診斷敏感性較差,不能滿足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的需求。
RA治療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防止骨質破壞,骨質一旦破壞就不可逆轉。因此,盡早使用DMARD治療,有可能阻止不可逆轉的骨破壞和殘疾的發生。這就意味著RA患者在滿足1987年標準之前就應該開始DMARD治療。
2010年標準更適於早期診斷
為了識別慢性或侵蝕性早期炎症性關節炎、發現早期RA患者,並盡早開始治療、避免發生骨質破壞和殘疾,美國風濕病學院與歐洲抗風濕病聯盟(EULAR)於2010年美國風濕病學年會上共同發布了新的RA分類標準。該標準基於對大樣本量新發關節炎的分析及多個專家共識,是近20餘年來的首次更新。
新分類標準給RA早期診斷帶來新希望,但在臨床實踐中有諸多問題需要注意,否則容易造成誤診。
新標準的驗證
新標準推出後其臨床實施和驗證受到廣泛關注。一項對早期關節炎(關節炎出現時間<2年)患者的研究觀察了2258例早期關節炎患者中符合2010年新標準和1987年標準的病例數。研究表明與1987年標準相比,新標準可將更多的早期關節炎患者分類為RA,其敏感性和特異性較好,可用於早期關節炎患者的分類。大樣本的研究從總體上肯定了新分類標準在早期關節炎分類診斷方麵的作用,其較高的敏感性受到了廣大風濕病學者的認可。
新標準的實施需要在疾病的不同層次和時期進行驗證。對極早期滑膜炎(病程<3個月)的隨訪觀察發現,在基線時20%極早期滑膜炎患者符合2010年新標準,僅有3%的患者符合1987年標準。研究提示,新標準的實施可讓極早期滑膜炎患者獲得早期的幹預和治療,然而新標準也更容易將一些自限性關節炎分類為RA。
總之,RA新診斷標準利於早期識別有多個危險因素、可能進展為侵蝕性關節炎的患者,對實施早期治療、阻止病情進展至滿足1987年標準階段有重要意義。這一標準較以往基於專家共識基礎上的診斷標準有了非常大的進步,使RA診斷的準確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對科研和臨床試驗中定義RA患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相比1987年的標準,2010年標準更加敏感,因此,在臨床操作中需要防止誤診誤治。
實踐指南中合理的診療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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