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項多中心人群病例對照研究顯示,妊娠女性在妊娠前或妊娠早期使用治療哮喘藥物與食道閉鎖、肛門直腸閉鎖以及臍膨出之間確有相關性,但與其他出生缺陷,包括膈疝、小腸閉鎖、神經管缺陷、肢體缺失等不相關。論文發表於本期《兒科學》[Pediatrics 2012,129(2):e317]。
美國一項多中心人群病例對照研究顯示,妊娠女性在妊娠前或妊娠早期使用治療哮喘藥物與食道閉鎖、肛門直腸閉鎖以及臍膨出之間確有相關性,但與其他出生缺陷,包括膈疝、小腸閉鎖、神經管缺陷、肢體缺失等不相關。論文發表於本期《兒科學》[Pediatrics 2012,129(2):e317]。
研究者從數據庫中納入了2853例患有1種或多種出生缺陷的嬰兒和6726例沒有出生缺陷的嬰兒。通過電話調查母親藥物使用情況和其他潛在的危險因素。暴露於危險因素被定義為妊娠女性在妊娠前1個月至妊娠後第3個月使用哮喘治療藥物(支氣管擴張劑或抗炎藥)。結果為,妊娠女性應用哮喘治療藥物與大部分被調查的出生缺陷間沒有統計學上明顯的相關性,但與食道閉鎖(使用支氣管擴張劑)、肛門直腸閉鎖(使用抗炎藥)及臍膨出(使用支氣管擴張劑或抗炎藥)呈正相關。研究者還認為出生缺陷可能是偶然出現或是由於妊娠女性哮喘嚴重性及其引起的缺氧導致。
■專家點評
妊娠期哮喘用藥相對安全,但須謹慎對待
衛生部中日友好醫院呼吸內科 蘇楠
隨著哮喘發病率的增加,妊娠期哮喘的發生率也在增加,妊娠期哮喘是臨床中相對棘手的問題之一。目前,妊娠期使用哮喘藥物與嬰兒出生缺陷之間關係的研究數據相對較少。這項研究納入病例數較多,設定了對照組,調查結果對臨床醫生臨床用藥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研究結果顯示,母親孕早期哮喘治療用藥與嬰兒主要的出生缺陷之間沒有統計學上的相關性。但治療用藥與食管閉鎖、肛門直腸閉鎖和臍膨出存在一定的相關性。以往的流行病學調查顯示,這些出生缺陷的發生率很低,即使本調查發現的結果存在因果聯係,那麼哮喘用藥對這些出生缺陷的絕對風險也是非常低的。而且,該調查沒有評估母親妊娠期哮喘的控製狀況和病情的嚴重程度,尤其是妊娠的前3個月的哮喘控製狀態及病情嚴重程度的評估。如果患者哮喘控製不佳就需要更頻繁更大劑量的接受支氣管擴張藥治療。如果哮喘病情嚴重也需要較大劑量的抗炎藥治療。這些出生缺陷是與藥物治療有關,還是因為母親哮喘病情嚴重導致母體缺氧繼而引起胎兒缺氧,該研究不能確定。
妊娠期哮喘診治指南(2007年更新)中強調,妊娠期哮喘患者控製病情,減少急性發作、避免母體缺氧同樣重要。妊娠期哮喘患者病情控製不佳造成的風險要遠遠大於哮喘治療藥物可能帶來的風險。目前,現有的哮喘治療藥物(包括支氣管擴張劑和抗氣道炎症的藥物)在妊娠期間使用均是相對安全的,絕大多數哮喘用藥為妊娠期用藥B級和C級。
雖然,此項調查的結果之一是母親孕早期接受哮喘藥物治療與嬰兒主要的出生缺陷之間沒有明顯的相關性,但妊娠期用藥的安全性應是臨床醫生需要注意和強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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