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治療是多數男性下尿路症狀(LUTS)患者的一線治療。大量文獻表明a1-腎上腺素受體拮抗劑(a1-受體阻滯劑)和5α-還原酶抑製劑療(5-ARIs)療效顯著。近年來監管機構已批準了一些新的藥物治療方案,如新型a1-受體阻滯劑,anti-muscarinergic藥物,5型磷酸二酯酶抑製劑(PDE5),及這類藥物的組合。但是此類藥物的療效是否優於a1-受體阻滯劑和5-ARIs仍存在爭議。
Dahm和他的同事分析了新藥物在BPH(良性前列腺增生)引起的LUTS患者中的療效,並將結果發表在歐洲泌尿外科雜誌上。研究者發現所有新型藥物,特別是西洛多辛、anti-muscarinergic+a1-受體阻滯劑、anti-muscarinergic+米拉貝隆(mirabegron)及anti-muscarinergic+PDE5抑製劑,與既往a1-受體阻滯劑相比,在改善患者國際前列腺症狀評分和/或生活質量評分方麵沒有顯著優勢。這是否意味著新型藥物在治療男性LUTS中無明顯療效,泌尿科醫生在治療LUTS時隻可選用a1-受體阻滯劑和5-ARIs?盡管a1-受體阻滯劑和5-ARIs不是治療男性下尿路症狀的“萬能藥”,但我們仍可以從當前的係統評價中得出幾條重要結論。
首先,新型藥物治療男性LUTS的評估試驗質量通常較低。此類試驗通常具有較大偏差。應鼓勵以最高質量和方法標準為基礎進行臨床試驗,公開與製藥公司合作,共同設計未來的試驗方案,確保試驗結果同時具有統計學意義及臨床相關性。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除了5-ARIs之外,尚無其他藥物可用於治療前列腺增大的男性患者,減少其症狀進展和手術的風險。
第二,必須承認LUTS是一種慢性疾病。基於其特點,患者必須接受長期藥物治療。因此,主要終點設置的時間過短(如第12周)則很難觀察到較好的療效。短期隨訪結果對於獲得監管機構批準來說已經足夠,但它不足以作為長期LUTS治療的循證指導。
第三,針對患者特點定製LUTS個性化治療方案可能是成功的關鍵。某些亞組患者,如LUTS伴隨勃起功能障礙的男性患者,可受益於新型藥物(特別是PDE5抑製劑)治療。對於此類患者來說,在評估新藥臨床療效時,應同時考慮LUTS及勃起功能障礙改善。
Dahm等人清楚地揭示了當前LUTS藥物研究的局限性。這可能是令我們重新考慮當前評估男性LUTS藥物治療的一個好契機。具有合適終點及足夠隨訪時間的試驗得出的結果可使患者明顯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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