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腸病學》雜誌[Gastroenterology 2011,140 (4):1189]發表德國和奧地利學者一項聯合研究,提示絕大多數肝豆狀核變性(Wilson病)患者應用螯合劑或鋅劑治療均有效,但螯合劑在阻止肝功能惡化方麵的療效更佳。因此,識別出鋅劑治療無效、肝酶升高的患者,加用螯合劑治療非常重要。
■ 重點推薦
《胃腸病學》雜誌[Gastroenterology 2011,140 (4):1189]發表德國和奧地利學者一項聯合研究,提示絕大多數肝豆狀核變性(Wilson病)患者應用螯合劑或鋅劑治療均有效,但螯合劑在阻止肝功能惡化方麵的療效更佳。因此,識別出鋅劑治療無效、肝酶升高的患者,加用螯合劑治療非常重要。
該回顧性研究納入單用螯合劑、鋅劑或二者聯合等不同方案治療的肝豆狀核變性患者288例,中位隨訪時間17.1年。肝病治療失敗被定義為應用某方案治療6個月以上,患者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γ-穀氨酰轉移酶(GGT)等肝酶中有2種或以上升高超過正常值上限或基線值2倍,並且尿銅排泄增加。
結果顯示,患者發病時的年齡中位數為17.5歲,分別有196例(68.1%)和99例(34.4%)發生了肝髒和神經精神症狀,鋅劑治療比螯合劑治療更常見肝病治療失敗(14/88例對4/313例,P<0.001),螯合劑治療者不需要肝移植的精算生存率也優於鋅劑治療者(P<0.001),對鋅劑治療無反應的患者重新應用螯合劑治療後,肝功能改善。
■同期述評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伊芙·羅伯茨(Eve A. Roberts) 該項大樣本回顧性分析證實,鋅劑治療並不如通常想象的安全和有效,一些患者發生了肝病顯著進展,而換用螯合劑治療後,肝髒病情得以改善。雖然缺乏患者依從性的臨床記錄,但對鋅劑治療有反應和無反應的患者相比,血清及尿液的鋅劑水平無差異,間接說明對鋅劑治療無反應不是依從性差造成的。早期治療失敗的一些患者可能為“鋅劑無反應者”,而後期治療失敗的可能原因包括祛銅不足和鋅毒性。關於長期的鋅劑治療能否減少肝內銅沉積尚存爭議,並且,近年的細胞和體內研究表明,長期大量的鋅劑治療可能對肝髒和神經係統具有毒性作用(圖)。
總之,雖然鋅劑是治療肝豆狀核變性的常用藥物,但其複雜性遠遠超出起初的想象,除了服藥的依從性以外,一些患者可能對鋅劑無反應,長期治療後,如發現鋅劑的療效降低或肝髒毒性,則需要螯合劑治療,迫切需要相關機製研究。另外,長期的鋅劑治療也可能通過影響血脂或削弱機體的免疫功能對肝外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對應用鋅劑治療的肝豆狀核變性患者,須持續監測肝髒及肝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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