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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破社區衛生機構“人才荒”難題 可按服務人口1‰擴編

作者:樊思思 來源:大眾網 日期:2018-06-12
導讀

         為從管理層麵解決基層衛生院“引不進、留不住”的問題,山東出台新政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編製標準。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可在現行編製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由此前的占服務人口的0.7‰提高到1‰,有效緩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力量不足問題。

關鍵字:  社區衛生機構 | 編製 | 山東 |  |  |  |  

        為從管理層麵解決基層衛生院“引不進、留不住”的問題,山東出台新政完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編製標準。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可在現行編製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由此前的占服務人口的0.7‰提高到1‰,有效緩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力量不足問題。

        近年來,隨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不斷增加,原先規定的“每萬名居民配備7名醫護人員的標準”也需適當調整。

        日前印發的《山東省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中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可在現行編製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服務人口的1‰。

        對此,省編辦二級巡視員郭桂永在發布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目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配備,執行的是中央編辦等部門2006年出台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編製標準指導意見》規定的每萬名居民配備7名醫護人員的標準,即“原則上每萬名居民配備2-3名全科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2-3名護士”。此次將這個配備標準提升到服務人口的1‰,相當於社區中每千名居民可擁有一名醫護人員,可以有效緩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力量不足問題。

        郭桂永說,今年,機構編製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措施》要求,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人口變化情況,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重新核編工作。其中,鄉鎮衛生院人員編製按照服務人口的1-1.5‰的比例核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製最高可按照服務人口的1‰的比例核定。同時,建立人員編製動態調整機製,根據服務人口、工作量等變化情況,在編製總量內動態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製,為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奠定基礎。

        近年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受製於環境、待遇等因素,在人才方麵“引不進”、“留不住”的問題比較突出。郭桂永表示,機構編製部門將根據《措施》要求,利用3-5年時間,集中補充基層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

        縣級機構編製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安排用編進人計劃時,將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求,原則上有編即補,以縣(市、區)為單位空編率不超過5%。此外,配合衛生計生部門合理製定農村醫學生免費訂單定向培養計劃,為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提供編製保障,積極破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才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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