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

HCV感染治療的個體化用藥

作者:中國台灣高雄醫學大學M.-L. Yu教授 龍華(譯)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2011-07-21
導讀

基於目前標準治療的聚乙二醇幹擾素α(PegINF)+利巴韋林(RBV)的個體化治療,已成為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治療的主要支柱。基於HCV基因型的指導治療,對基因型1或4(HCV-1/4)使用48周PegINF+按體重調整劑量的RBV(1000~1200 mg/d)治療方案,對HCV-2/3感染使用24周PegINF+固定小劑量RBV(800 mg/d)治療方案。在白人中,以上療法對HCV-1/4 和HCV-2/3患者的持續病毒學應答(SVR,治療後隨訪6個月期間血清

關鍵字: HCV | 個體化治療 | DICID | 2011

  基於目前標準治療的聚乙二醇幹擾素α(PegINF)+利巴韋林(RBV)的個體化治療,已成為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治療的主要支柱。基於HCV基因型的指導治療,對基因型1或4(HCV-1/4)使用48周PegINF+按體重調整劑量的RBV(1000~1200 mg/d)治療方案,對HCV-2/3感染使用24周PegINF+固定小劑量RBV(800 mg/d)治療方案。在白人中,以上療法對HCV-1/4 和HCV-2/3患者的持續病毒學應答(SVR,治療後隨訪6個月期間血清HCV RNA<50 IU/ml)率分別為50%和83%左右;在亞洲患者中的SVR分別為70%~75%和85%~90%。對於HCV-5或6,最佳的治療方案還未確定。

  最近,根據病毒學應答指導的治療翻開了治療的新篇章。對於基線病毒載量較低的HCV-1感染,采用較短的24周治療方案可獲得快速的病毒學應答(RVR,治療4周時血清HCV RNA<50 IU/ml)。對HCV-2/3患者采用基於體重標準劑量RBV進行縮短的16周治療方案,能提供等同於根據基因型治療SOC的療效。相反,對於無早期病毒學應答(EVR,治療12周後血清HCV RNA<50 IU/ml或自基線有2 log的下降)的HCV-1患者,應停止治療。而且,有研究提示將EVR分為RVR、完全EVR(非RVR,但12周時HCV RNA<50 IU/ml)和部分EVR(12周時HCV RNA降幅>2 log,但仍能檢測到),以進一步提高其對可能獲得SVR患者的預測性,這樣可允許將治療延長到72周,尤其對於那些應答較慢的患者。

  近期,直接抗病毒製劑(DAA,正式名稱為對HCV、STAT-C進行特異性靶向抗病毒治療)的研發正在進行。在臨床試驗中DAA增加了顯示出可喜結果的(患者)數量。一些HCV聚合酶抑製劑正在進行Ⅰ期和Ⅱ期臨床研究,病毒進入抑製劑也在研發中。兩種HCV NS3 4A蛋白酶抑製劑(PI)已完成了Ⅲ期臨床研究。Ⅱ期臨床研究結果已顯示,較大數量的HCV-1患者經DAA+PegIFN/RBV治療僅12或24周就能獲得SVR。波普瑞韋(Boceprevir)或替拉瑞韋(Telaprevir)的Ⅲ期臨床研究證實,對初治的HCV-1患者,根據4周應答指導的治療策略使用PI/Peg-IFN/RBV(有或沒有治療前導入期),可使SVR率明顯提高至63%~75%。

  此外,對於比較難治的患者,如黑人和既往治療無應答者,采用波普瑞韋方案可使SVR率達到約40%~50%。然而,亞組分析證實,加用替拉瑞韋的益處僅見於攜帶了不利的IL-28基因型的患者。因此,考慮到治療方案的複雜性、貧血的高發率和波普瑞韋耐藥相關變異體的出現(尤其是在經治患者中),我們對上述這些令人激動的研究結果也需要平和地看待。

注:該報告來自7月14~17日的第五屆地壇國際感染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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