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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EASL新版丙肝治療推薦意見公布

作者:國際肝病 來源:國際肝病 日期:2015-04-24
導讀

         2015年4月22日,EASL在官網正式對外公布了《2015年EASL丙型肝炎治療推薦意見》。以下為您節選了HCV治療目標、終點、適應證以及基因1~3型的丙型肝炎治療推薦意見。

  2015年4月22日,EASL在官網正式對外公布了《2015年EASL丙型肝炎治療推薦意見》。在本屆EASL年會上,該指南性文件的主要負責人法國巴黎東區大學Jean-Michel Pawlotsky教授將接受《國際肝病》的獨家專訪,屆時Pawlotsky教授將對該指南的更新進行詳細解讀,敬請期待。以下為您節選了HCV治療目標、終點、適應證以及基因1~3型的丙型肝炎治療推薦意見。

 HCV治療的目標和終點

  ●治療目標為治愈HCV感染,以預防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償、肝細胞癌(HCC)、嚴重的肝外表現和死亡(A1)

  ●治療終點為治療結束後12周(SVR12)和24周(SVR24)時,采用靈敏的方法檢測不出HCV RNA(≤15 IU/mL)(即持續病毒學應答,SVR)(A1)

  ● 對於進展期纖維化和肝硬化患者,清除HCV可降低失代償的發生率,並且雖然不能完全消除、但可以降低HCC的風險,對這些患者應繼續進行HCC的監測(A1)

  ● 對於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清除HCV可減少對肝移植的需要,尚不清楚清除HCV是否影響這些患者的中、長期生存率(B2)

  治療的適應症:哪些患者需要治療?

  ● HCV所致代償期或失代償期慢性肝病的所有初治和經治患者均應考慮治療(A1)

  ●應優先治療顯著肝纖維化或肝硬化(METAVIR評分F3~F4)患者(A1)

  ● 失代償期肝硬化(Child-Pugh B或C級)患者應接受無幹擾素(IFN)方案的緊急治療(A1)

  ● 對於中度纖維化(METAVIR評分F2)患者,治療是合理的(A2)

  ● 對於無或病情輕微(METAVIR評分F0~F1)並且沒有諸如HCV相關性混合型冷球蛋白血症有關的症狀性血管炎、HCV免疫複合物相關性腎病或非霍奇金B細胞淋巴瘤等肝外表現的患者,可以個體化確定治療的適應症和時機(B1)

  ● 對於由非肝髒相關並存病所致預期壽命有限的患者,不推薦治療(B1)

  基因1型HCV感染的治療

  2015年,有6種治療方案可用於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包括2種包含IFN的方案和4種無IFN的方案。不應將sofosbuvir和利巴韋林聯合方案用於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在所推薦的方案均不能應用的情況下,根據之前的EASL臨床實踐指南,對於對聚乙二醇幹擾素(PegIFN)-α和利巴韋林二聯或PegIFN-α、利巴韋林和特拉潑維(telaprevir)或波賽潑維(boceprevir)三聯方案可能發生應答的經選擇的患者,這些方案仍然可以接受,直至新型直接作用抗病毒藥物(DAAs)可以應用並且負擔得起。

  基因1型 包含IFN的方案1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周PegIFN-α、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和每日sofosbuvir(400 mg/d)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A1)

  基因1型 包含IFN的方案2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周PegIFN-α、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和每日simeprevir(150 mg/d)的聯合方案治療(A1)

  ● 經人群測序(直接序列分析)評估,對於在基線時NS3蛋白酶序列檢出Q80K替換的基因1a亞型感染患者,不推薦該聯合方案(A1)

  ● Simeprevir應與PegIFN-α和利巴韋林聯合應用12周,然後,對於初治和之前複發的患者,包括肝硬化患者,應單獨應用Peg IFN-α和利巴韋林治療額外12周(總療程24周),對於之前部分應答或無應答者,包括肝硬化患者,應治療額外36周(總療程48周)(B1)

  ● 應監測治療時的HCV RNA水平,如果治療第4周、12周或24周時的HCV RNA水平≥25 IU/mL,應停止治療(A2)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1

  ●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sofosbuvir(400 mg)和ledipasvir(90 mg)無IFN的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每日服用一次單片藥物(A1)

  ● 無肝硬化的患者,包括初治和經治患者,應采用這一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12周,不應用利巴韋林(A1)

  ●對於無肝硬化的初治患者,如果基線時HCV RNA水平低於6×106(6.8 Log)IU/mL,治療可縮短至8周。在等待表明該範圍內HCV RNA測定水平的準確性價值以及現實確認8周治療足以獲得較高的SVR率之際,對此應加以謹慎,特別是對於F3期纖維化的患者(B1)

  ● 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包括初治和經治患者,應采用這一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12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禁忌應用利巴韋林或對利巴韋林耐受性差的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應接受固定劑量的sofosbuvir和ledipasvir聯合方案治療24周,不應用利巴韋林(B1)

  ●對於代償期肝硬化經治患者以及存在不利於應答的預測因素,諸如血小板計數<75 ×103/μl的患者,應用固定劑量的sofosbuvir和ledipasvir及利巴韋林聯合方案治療,可延長至24周(B2)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2

  ●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ombitasvir(75 mg)、paritaprevir(12.5 mg)和ritonavir(50 mg)單片藥物(2片,每日一次,隨食物服用)以及dasabuvir(250 mg)(1片,每日2次)的無IFN的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A1)

  ●無肝硬化的1b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12周,不應用利巴韋林(A1)

  ● 有肝硬化的1b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12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無肝硬化的1a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12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有肝硬化的1a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24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3

  ●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日sofosbuvir(400 mg)和每日simeprevir(150 mg)的無IFN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A1)

  ● 對於肝硬化患者,基於應用無IFN的其他聯合方案的數據,推薦加用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B1)

  ● 對於禁忌應用利巴韋林的肝硬化患者,必須考慮將治療時間延長至24周(B1)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4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日sofosbuvir(400 mg)和每日daclatasvir (60 mg)的無IFN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A1)

  ●對於肝硬化患者,基於應用無IFN的其他聯合方案的數據,推薦加用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B1)

  ● 對於禁忌應用利巴韋林的肝硬化患者,必須考慮將治療時間延長至24周(B1)

  基因2型HCV感染的治療

  對基因2型HCV感染患者的最佳一線治療方案為無IFN的sofosbuvir和利巴韋林聯合方案。對於應用這一方案失敗的少量患者,其他方案可能有用。在無法應用這些選擇方案的情況下,根據之前發表的EASL臨床實踐指南,聯合應用PegIFN-α和利巴韋林仍然可以接受。

  基因2型 方案1

  ● 基因2型HCV感染患者必須應用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和每日sofosbuvir(400 mg),治療12周(A1)

  ● 對於肝硬化患者,特別是肝硬化經治患者,治療應延長至16 ~20周(B1)

  基因2型 方案2

  ●肝硬化和(或)經治患者可應用每周PegIFN-α、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和每日sofosbuvir(400 mg),治療12周(B1)

  基因2型 方案3

  ●肝硬化和(或)經治患者可應用每日sofosbuvir(400 mg)和每日daclatasvir (60 mg)的無IFN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B1)

  基因3型HCV感染的治療

  對於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有3種治療方案可用。聯合應用sofosbuvir和利巴韋林並非最佳,特別是對於之前應用IFN和利巴韋林治療失敗的肝硬化患者。基於其他基因型以及一小群基因3型感染患者的數據,應用PegIFN-α、利巴韋林和sofosbuvir三聯治療似乎具有一定價值。無IFN的sofosbuvir和daclatasvir聯合方案,應用或不應用利巴韋林,是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另外一種有吸引力的治療選擇。

  在體外,Ledipasvir對基因3型HCV的效果大大低於daclatasvir;在應用ledipasvir的臨床試驗中,缺少單獨應用sofosbuvir和利巴韋林的對照組的情況下,難以確定ledipasvir和利巴韋林聯合sofosbuvir的各自作用。因此,盡管這一聯合方案已經得以應用,在等待對更多人群包括合適對照組的進一步研究之際,對於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並不推薦sofosbuvir加 ledipasvir聯合方案。在這些選擇方案均無法應用的情況下,根據之前的EASL臨床實踐指南,聯合應用PegIFN-α和利巴韋林仍然可以接受。

  基因3型 方案1

  ●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周PegIFN-α、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和每日sofosbuvir(400 mg)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B1)

  ● 對於sofosbuvir加利巴韋林治療後未獲得SVR的患者,這一聯合是有價值的選擇方案(B1)

  基因3型 方案2

  ● 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和每日sofosbuvir(400 mg),治療24周(A1)

  ● 對於肝硬化經治患者以及sofosbuvir加利巴韋林治療後未獲得SVR的患者,這一治療並非最佳,應提供其他治療選擇方案(B1)

  基因3型 方案3

  ● 無肝硬化的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日sofosbuvir(400 mg)和每日daclatasvir (60 mg)的無IFN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A1)

  ● 有肝硬化的基因3型HCV感染初治和經治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治療24周。在這一人群中,等待進一步數據,對應用利巴韋林的12周方案與應用或不應用利巴韋林的24周方案進行比較(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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