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

國家公布今年公衛重要信號!基層醫生有新任務

作者:好醫生整理 來源:好醫生整理 日期:2022-02-01
導讀

         《指導意見》提出,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製全覆蓋,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製。

關鍵字:  衛生政策 

        近日,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控局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文內簡稱《指導意見》),對常態下社區疫情防控作出進一步部署。

        《指導意見》提出,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製全覆蓋,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製。

        全國已有24個省份推進了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

        實際上,公共衛生委員會並不是一個新概念。1月22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新聞發布會的答記者問環節,多位發言人都有提及公共衛生委員會及其在疫情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基層司監察專員傅衛介紹,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是村(居)民委員會的一個下屬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體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成立公共衛生委員會,對強化基層社會治理體係、健全鄉村(社區)公共衛生體係、加強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都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現在全國有24個省份已經不同程度上在村(居)民委員會推進了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建設,其中北京、廣東、安徽、甘肅等省(市),已經在全省(市)範圍內全麵推開。

        傅衛表示,在近兩年的疫情防控中,這些地方的公共衛生委員會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落實屬地責任、加強轄區內各駐地單位組織和轄區居民的協調動員,參與“敲門行動”、重點人員排查、協助處理轄區疫情、參與封控管理、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等方麵,為做實城鄉社區疫情防控、推動衛生健康政策落實落地,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公共衛生委員會基本職責

        在工作任務方麵,《指導意見》明確,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基本職責是組織居民做好村(社區)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提供村(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包括:

        1、製訂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方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培育、引導公共衛生領域社區社會組織特別是誌願服務組織;

        2、在衛生健康部門支持、指導下,協助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傳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處置、綜合整治、衛生清理、殯葬管理監督等工作;

        3、開展衛生健康政策宣傳、居民健康教育等宣傳教育活動;

        4、組織居民群眾、群團組織、經濟和社會組織、駐區單位開展愛國衛生等活動;

        5、向有關部門反映居民群眾關於改進基層公共衛生工作的意見建議。

        鼓勵基層醫務人員參與到公共衛生委員會中來

        在隊伍建設方麵,《指導意見》提出,公共衛生委員會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也可由村(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其副主任可由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兼任。

        要廣泛吸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健康指導員、家庭保健員及退休醫務人員等擔任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

        鼓勵在公共衛生服務中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鼓勵依托智慧社區信息係統和簡便應用軟件開發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模塊,提高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多部門協同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

        在工作機製方麵,《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民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疾控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製定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具體措施。

        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組織體係建設,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疾控部門負責指導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能力建設。

        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會同鄉鎮(街道)定期組織麵向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和社區誌願者骨幹的專題培訓;推動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的日常培訓;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針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開展核心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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