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2003年)第四十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範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規範接種後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疫苗異常反應。超敏反應在預防接種發生的疫苗不良反應中約占85%,超敏反應常為機體對某種物質的刺激產生的特異性病理應答,造成組織損害或病變。及時發現超敏反應的發生,並防止和救治,對疫苗的安全使用有重要意義。
中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2003年)第四十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範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規範接種後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疫苗異常反應。超敏反應在預防接種發生的疫苗不良反應中約占85%,超敏反應常為機體對某種物質的刺激產生的特異性病理應答,造成組織損害或病變。及時發現超敏反應的發生,並防止和救治,對疫苗的安全使用有重要意義。
引起不良反應的因素
疫苗因素
引起不良反應的疫苗本身因素包括減毒活疫苗的剩餘毒力,病原微生物的固有成分,病原微生物變異,疫苗製造工藝欠佳,疫苗中的附加物或賦形劑的存在等因素。
機體因素
引起不良反應的機體因素包括:
過敏體質引起的過敏反應 通常有遺傳傾向;
易出現痙攣的體質 例如兒童易發高熱、痙攣、抽搐,隨年齡增長逐步消失;
免疫功能不全或免疫功能障礙 接種活疫苗與機體免疫狀況的關係密切;
生理狀態異常 例如營養不良、體質衰弱、重病恢複期等。
精神因素 例如青少年精神發育不穩定,對刺激因素承受差。
建議
醫療衛生人員在接種疫苗前要認真閱讀說明書。為了減少不良反應和接種事故,接種前應當告知接種者或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接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並如實記錄。
接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應當如實提供接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
醫療衛生人員在接種前最好對接種者作一般的健康體檢、詢問病史及測量體溫,對符合接種條件的接種者實施接種, 填寫並保存接種記錄;對因有接種禁忌而不能接種的接種者,應對接種者或其監護人提出醫學建議。
疫苗的“古今中外”
■鏈接
我國的計劃免疫
70年代中期,我國製定了《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主要內容為“四苗防六病”,即對7周歲及以下兒童進行卡介苗、口服三價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三聯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礎免疫以及及時加強免疫接種。1992年衛生部又將乙型肝炎疫苗納入計劃免疫範疇。我國於1980年正式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擴大免疫計劃(EPI)活動。1988年各省實現12個月齡和18個月齡接種率達85%目標,1990年我國各縣適齡兒童接種率已達90%目標。2005年6月頒布《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嚴格監控疫苗接種工作。(淼鑫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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