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震發生數小時之內,大多數幸存者表現出情緒麻木,茫然不知所措。地震後第1周內,幸存者廣泛存在焦慮情緒和茫然之後的恐懼,對於喪失親人的幸存者,還存在沉重的愧疚感與悲傷、哀悼反應。在避難救護所生活10天以後,許多幸存者仍感到非常壓抑,焦慮反應、抑鬱情緒和睡眠障礙普遍存在。一些幸存者還出現創傷經曆在腦海中不斷閃回。
地震所致心理創傷嚴重而持久,早期經濟援助更有效
在地震發生數小時之內,大多數幸存者表現出情緒麻木,茫然不知所措。地震後第1周內,幸存者廣泛存在焦慮情緒和茫然之後的恐懼,對於喪失親人的幸存者,還存在沉重的愧疚感與悲傷、哀悼反應。在避難救護所生活10天以後,許多幸存者仍感到非常壓抑,焦慮反應、抑鬱情緒和睡眠障礙普遍存在。一些幸存者還出現創傷經曆在腦海中不斷閃回。
一項長期研究報告顯示,地震發生3年後,幸存者仍遭受心理痛苦的折磨,並且酒精依賴、冠心病及呼吸係統疾病發病危險升高。
在地震發生後早期,向幸存者保證他們可獲得醫療救助、生活保障及重建家園的經濟援助,將會很大程度減少幸存者的心理壓力,比單純心理輔導更為有效。國外學者認為,通常心理輔導在災難發生1個月後更為有效。
唐山大地震所致的心理創傷特點
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大地震對受害者的心理創傷產生了持久性應激效應,長期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其中有無親人震亡,其心理感受不同。約1/3震後餘生者出現創傷後應激障礙,並且患神經症、焦慮症、恐懼症的比例高於普通人群3~5倍。每到“7·28”便會觸景傷情等。此外,經曆地震人群患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的比例也高於正常人群。
在唐山大地震的4000多名孤兒中,出現頻率較高的症狀依次為:控製不住回想受打擊的經曆;遇到與創傷事件有些近似的場合或事件時,產生明顯的生理反應;極力不去想有關創傷性經驗的事;避免參加能引起痛苦回憶的活動,或不到能引起痛苦回憶的地方去;過分的驚跳反應;反複發生“觸景生情”式的精神痛苦;對未來失去憧憬,很少思考或計劃未來的學習、工作或婚姻等。
對於妊娠期遭受過地震應激的胎兒,其成人後的情緒狀態、智力水平和腦結構均較對照組有明顯的異常變化。對64例截癱患者的心身研究證實,他們的心身健康程度也顯著低於對照組。
地震等給人們帶來的幾種正常心理應激反應
WHO專家指出,沒有哪種災難能像心理危機那樣給人們帶來持續而深刻的痛苦。親曆地震慘狀、損失巨大、軀體創傷嚴重的幸存者心理症狀甚至會持久存在。在地震發生幾天內,大多數幸存者經曆以下一種以上正常應激反應:
1. 情緒反應:短暫的強烈情感體驗(幾天或幾周),包括震驚、恐懼、悲傷、憤怒、仇恨、愧疚、無助感、絕望;或者情感遲鈍麻木,很難感受到愛和親密,難以在日常活動中感受到興趣和快樂。
2. 認知方麵: 迷惑,定向障礙,對周圍事物不能清晰感知,過度擔心,注意範圍狹窄,注意力渙散,記憶缺失,陷入災難記憶不能自拔,自責。
3. 軀體方麵:腸胃不適、腹瀉、食欲下降、頭痛、疲乏、做噩夢、容易驚嚇、感覺呼吸困難或窒息等。
4. 人際關係方麵:社交退縮、逃避與疏離,被遺棄感,敏感多疑,易激惹,過度控製等。
5. 失落反應:包括親人的喪失、同學朋友的喪失、家園的喪失、財產的喪失、生活與工作能力(因為傷殘等)的喪失等。
創傷後應激障礙
作者:上海複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季建林
什麼是創傷後應激障礙
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是指突發性、威脅性或災難性生活事件發生後數日至6個月內所出現的個體延遲和長期持續存在的精神或心理障礙,主要表現為病理性再度體驗創傷、惡夢驚醒、持續性警覺性增高和回避及對創傷經曆的選擇性遺忘和對未來失去信心。簡而言之,PTSD是一種創傷後心理失平衡狀態。
Madakasia等報告,龍卷風受災者中PTSD的患病率為59%。Armenia地震和Andrew颶風後PTSD的患病率超過30%。我國張北地震受災人群3個月和9個月後PTSD的發病率分別為18.8%和7.2%。劉愛忠等調查發現洪災後人群PTSD的患病率為30.9%。
需要重視的是,PTSD患者自殺率達19%,顯著高於普通人群,並且合並其他精神障礙的風險較高,如酒精濫用為20%~70%,廣泛性焦慮為40%~70%,抑鬱症為35%~50%,藥物濫用為10%~25%等。
臨床表現
1.感知覺過程反複發生闖入性出現創傷性體驗,持續警覺性增高;不由自主回想受打擊的經曆;反複出現有創傷性內容的噩夢;反複發生錯覺、幻覺;反複發生觸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遺物、舊地重遊;周年日等情況下會感到異常痛苦和產生明顯生理反應,如心悸、出汗、麵色蒼白等;入睡困難或睡眠不深;易激惹;集中注意困難;過分擔驚受怕等。上表 歸納了PTSD的核心症狀。
2.情感過程主要有焦慮、抑鬱,情感穩定性差,可能出現激情狀態及自殺傾向等。
3.認知過程由於親身經曆災難性事件,有一些患者會對自己產生內疚和自責;對創傷性經曆的選擇性遺忘;對未來失去希望和信心等。這些可以是困擾患者的核心問題,也正因為這些問題常導致患者病情遷延,甚至自殺,應予以關注。
4.意誌行為過程患者可能會出現對與刺激相似或有關的情境的回避;極力不想有關創傷性經曆的人與事;避免參加能引起痛苦回憶的活動,或避免到會引起痛苦回憶的地方;不願與人交往、對親人變得冷淡;興趣愛好範圍變窄。多數患者會逐漸發現和找到一些暫時緩解的方法,如轉移注意力、借酒消愁等。
治療手段
治療目標是緩解核心症狀,減輕應激反應,提高生活質量,減少殘疾和降低共病危險性。原則是以幫助患者提高應對技巧和適應能力,認識和理解災難性應激的不可避免性,調動和發揮一切可利用的社會支持力量或資源,盡快幫助患者擺脫應激狀態,恢複心理和生理健康。簡而言之,對災難後創傷心理應激的危機幹預需要鎮定、信心、耐心、細心、經驗、專業技能與毅力。
要關注患者可能存在和出現的內疚和自責。以心理-環境治療為主,必要時輔以小劑量抗焦慮、抗抑鬱藥物治療。
1. 心理治療主要是恢複心理平衡,即期望與應對能力之間的1∶1,避免期望過高或絕望這兩個極端;同時要穩定情緒、解決問題、心理疏泄和通過想象回憶來減輕創傷應激反應。
如果患者處於否認、麻木階段時,則治療策略為:⑴ 通過鼓勵患者複述創傷性經曆、幫助患者改變防禦方式以減少壓抑和自控;⑵ 通過鼓勵患者用言語描述、聯想、回憶、表達性治療手段及重新體驗創傷性經曆等,以達到宣泄的目的;⑶ 通過解釋情緒的產生和作用,幫助患者理解情緒與自我及他人的關係;⑷ 鼓勵和調動社會支持係統的作用,緩解患者的麻木情緒。重新調整和掌握更有積極意義的應對方式和心理防禦機製。
如果患者處於惡夢驚醒、反複回憶災難情景、情緒不穩定時,則治療策略為:⑴ 通過減少刺激、重新組織已感受到的信息、允許依賴、理想化並予以支持等,幫助患者重新整理對外界的認識;⑵ 通過區分現實與幻想、改變當前的認知結構、區分自我和客觀原因、教育患者忽略與應激有關的信息等,以達到疏通和重新組織痛苦經曆;⑶ 通過脫敏、放鬆訓練及必要的抗焦慮藥使用來緩解焦慮情緒。
2. 藥物治療主要包括三 方麵: ⑴ 鎮靜、改善睡眠,可選 用苯二氮類 艸 卓 (如阿普唑侖、米達唑侖、氯硝西泮等);⑵ 穩定情緒,可選用抗抑鬱藥與抗焦慮藥,如帕羅西汀、舍曲林、米氮平、阿米替林、丙米嗪等;⑶ 其他對症處理,如小劑量抗精神病藥(如奧氮平、利培酮等)控製行為紊亂等精神症狀。
3. 其他治療增加情感、心理與社會支持,培養更多的興趣愛好及社會支持,重新調整和建立更有效的社會支持係統。
來自《中國醫學論壇報》2008年5月22日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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