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

早期診斷和幹預的益處(下)

作者:李妍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2011-09-30
導讀

         證據顯示,患者往往在癡呆病程進展至相對較晚時才得到診斷。早期診斷指在患者最初滿足現有癡呆診斷標準(認知功能顯著惡化,重要的日常活動出現問題)時作出診斷。但此時患者常不主動尋求幫助,故應進行係統篩查;但亦有專家建議應以“及時”診斷為目標——避免群體篩查,直到患者及其家人出現首次困惑的時刻。

  關於早期診斷的幾個問題

  一、早期診斷意味著什麼?

  證據顯示,患者往往在癡呆病程進展至相對較晚時才得到診斷。

  早期診斷指在患者最初滿足現有癡呆診斷標準(認知功能顯著惡化,重要的日常活動出現問題)時作出診斷。但此時患者常不主動尋求幫助,故應進行係統篩查;但亦有專家建議應以“及時”診斷為目標——避免群體篩查,直到患者及其家人出現首次困惑的時刻。

  引起癡呆的腦部病理改變在出現臨床症狀和體征前即已存在。癡呆早期表現包括主觀記憶損害(SMI,注意到有記憶問題)和輕度認知損害(MCI,認知功能存在主客觀改變,但未造成明顯殘疾);提示腦細胞退行性改變的生物學標記物(用於揭示某種疾病效應的物質特征)也已被廣泛研究。但迄今尚無早期準確預測癡呆的方法。

  二、早期診斷的目的是什麼?

  國家癡呆政策強調早期診斷的主要目的是保證患者及時獲取信息、建議和支持,接受有效治療及從獲得診斷直至生命終結過程的全程看護。

  更早期診斷的意義則是,某些幹預手段作用的關鍵時期可能在診斷的最早時點及當前診斷的時點之間。即,隻有比通常情況下更早開始幹預才能起作用,或更好地發揮作用。

  目前,藥物治療均為對症治療,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疾病進程。膽堿酯酶抑製劑被批準用於輕中度阿爾茨海默病(AD),美金剛被批準用於中重度癡呆,似乎均無法使MCI患者獲益。未來將有可能研發出延緩疾病進展的藥物,在出現廣泛的永久性損害前能發揮最好效果。

  非藥物幹預有望改善患者認知功能、推遲入住養老機構、減輕照料者心理負擔及提高二者生活質量。但目前尚無其有效性關鍵時期的相關信息。

  在疾病早期,患者及其家人的特殊需求很少受到關注。美國一項研究顯示,他們對實用的信息、財務和法律谘詢、情感支持(尤其是由其他患者和照料者提供的)需求很高,且對研究(包括疾病的臨床試驗)也很有興趣。

  三、在初級保健機構進行診斷是否可行?

  來自高收入國家的證據顯示,初級保健醫生和護士可憑借對患者的了解、病例記錄及日常評估,在常規谘詢中作出相對合理準確的癡呆診斷。在印度和巴西,社區衛生保健工作人員在幾個小時的培訓後,僅依靠在日常社區服務中對老人過去情況的了解就能識別出癡呆患者。

  在高收入國家中,癡呆人群篩查常被認為“不劃算”,但對可疑者進行篩查則可提高病例識別率。專家建議,因谘詢時間很短,篩查時間應控製在5分鍾以內。具合理有效性的篩查工具包括全科醫生認知評估(GPCOG)、記憶損害篩查(MIS)及簡易認知量表。有研究顯示,社區癡呆篩查工具(CSI-D)的簡短版(含認知測驗和知情者詢問),在中低收入國家(人群受教育程度低,無法使用其他測驗)具一定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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