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離開急診外科診室,到按壓CT室門鈴,一共花費25秒;從按壓CT室門鈴,到CT室開門,這是10秒鍾的反應時間。按照這樣的急診流程設計,本案患者的跋涉流程至少可以節省4個環節,也就是少進4個“醫療衙門口”。
但是,醫院的分科過細,會造就患者診療的條塊分割和“接力棒失落”,醫患關係隨時終止,也隨時轉換。這就為醫師的“趕快甩手”和“不粘手”提供了很多機會,尤其在醫療糾紛頻發的特殊曆史時期。
患者,可能無論如何也救不活。但是,患者親屬的感受為什麼如此憤怒?從CT室到兒科,如果我們一直有醫護人員陪護,患者親屬的感受會有什麼不同?如果急診外科醫師一直陪護到底,患者親屬的感受會有什麼不同?如果我們的“醫療衙門口”沒有那麼多,患者親屬的感受會有什麼不同?如果我們在急診科就開始采取必要的醫療措施,患者親屬的感受會有什麼不同?
涉嫌的虛假報道,值得譴責。根據國際醫學會的正式聲明,醫療糾紛增多,媒體“有份”。同時,我花費數小時研判本案信息,寫下這些話,絕不是為了指責任何的醫師個人和當事醫院。我的意圖,就是提請大家從本案吸取教訓,看看醫院管理究竟有哪些機會進行改良,以及醫療衛生體製改革應當如何設計和實施。
除了實習生以外,英美的急診科醫師,都具備急診醫學的專業資格證書,而且,他們屬於“全科醫師”。即使加入可能“選科”的實習生(住院醫師),至少在醫療團隊的水平上,他們仍然保持著全科醫療的專業勝任能力。因此,患者一經進入急診科,就立即開始搶救。必要時,在患者轉移途中,就已經開始行動。例如,直升機艙門一打開,雙方就同步開始緊急的患者交接和病情交接,而且在擔架車上一邊跑一邊實施必要的救治,包括騎在擔架車上,一邊跑,一邊CPR。
按照這樣的急診流程設計,本案患者的跋涉流程至少可以節省4個環節,也就是少進4個“醫療衙門口”。如果,例如腹腔內出血,通過生理鹽水注入試驗,還可以避免CT室的環節(舉例而已,我不知道本案患者病情)。這個可憐的孩子,有效的“在院時間”大概是31分鍾。其中,搶救9分42秒(二樓兒科搶救室)。大家可以估計一下,美式急診流程能夠節省多少寶貴時間?至少,我們可以節省8分45秒(從CT室到二樓兒科診室)——實際的時間節省,一定大於此數值。
本案,任何醫師的個人失誤,似乎沒有那麼明顯。假如這個可憐的孩子本可救活,那麼,他主要死於中國欠缺的全科醫療體係和非專業化的醫院管理。這些年來,我曾經寫過多篇博文介紹、討論及呼籲全科醫療及逐步廢止醫院等級製度。本案,或是另一例證。
【作者聲明】
本文隻是學術討論,目的在於揭示我國醫改“正確有效”的機會和醫院管理“專業化改良”的機會。學術不妥之處,歡迎批評指正!本案當事人的任何決定,均與本文無關。
【資料來源】
視頻還原射陽車禍男嬰生命的最後31分鍾,2012年12月20日7:25,人民網,王石磊
http://roll.news.eastday.com/dfw/c4/2012/1220/2298018806.html
視頻時間:按照“實際約為”的時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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