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咽喉

不同康複模式聽障嬰幼兒聽覺言語能力研究

作者:楊俊嶺 整理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2016-04-26
導讀

  近期,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耳鼻咽喉頭頸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首都醫科大學)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康複模式對先天性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嬰幼兒聽覺言語能力的影響。研究指出,家庭與康複機構相結合的康複模式更有利於聽障嬰幼兒早期聽覺言語能力的提升。該文發表在2015年第05期《聽力學及言語疾病雜誌》上。   依據康複模式將63例確診為重度或極重度

關鍵字: | 嬰幼兒 | | 聽力障礙 | | 康複模式 | | 聽覺言語能力 | |

  近期,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 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 耳鼻咽喉頭頸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首都醫科大學)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康複模式對先天性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嬰幼兒聽覺言語能力的影響。研究指出,家庭與康複機構相結合的康複模式更有利於聽障嬰幼兒早期聽覺言語能力的提升。該文發表在2015年第05期《聽力學及言語疾病雜誌》上。

  依據康複模式將63例確診為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聾嬰幼兒分為A組(21例,僅家庭康複模式)、B組(19例,僅康複機構康複模式)、C組(23例,家庭與康複機構相結合康複模式),采用聽覺行為分級(categories of auditory performance,CAP)、言語可懂度分級(speech intelligibility rating,SIR)、嬰幼兒有意義聽覺整合量表(infant-toddler meaningful auditory integration scale,IT-MAIS)、有意義言語使用量表(meaningful use of speech scale,MUSS)對各組受試者聽覺幹預前(0個月)和聽覺幹預後(3、6、9、12個月)的聽覺言語能力發展效果進行評估比較。

  重複測量方差分析結果顯示,各組聽障嬰幼兒在聽覺幹預3~12個月期間,C組四種評估問卷得分均值明顯高於A組和B組相對應的得分均值,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

   相關鏈接:http://med.wanfangdata.com.cn/Journal/tlxjyyjbzz.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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