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

服藥後發現懷孕了,這孩子能不能要?(新版)

作者:佚名 來源: "藥評中心"微信號 日期:2017-03-27
導讀

從藥學角度分析,根據上述用藥時間推算,藥物清除後,胎兒還沒有開始骨骼發育,可以繼續妊娠,但如果有流產或出血風險,不要保胎。

關鍵字: 懷孕

從藥學角度分析,根據上述用藥時間推算,藥物清除後,胎兒還沒有開始骨骼發育,可以繼續妊娠,但如果有流產或出血風險,不要保胎。

案例介紹

患者情況:馮某,女,28歲,肺炎(不知道自己懷孕)。

用藥情況:乳酸環丙沙星氯化鈉注射液0.2g,靜滴,每次0.2g,每日2次,共7天。

病好後,發現月經沒來,經檢查確認已經懷孕。

患者查說明書後得知,環丙沙星會影響胎兒軟骨發育,孕婦禁用!

問:孩子留還是不留?

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解答患者的谘詢?

一、已證實的人類致畸藥

很多藥物與胎兒異常有關,但僅僅一部分藥物病例表現為畸形。下表列出了已證實對人類有致畸作用的藥物。

二、人胚胎發育的致畸敏感期

卵子受精後,胚胎和胎兒的發育分為三個階段: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

不敏感期(胚胎早期):末次月經後14~28天,即妊娠0~2周。

在這個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要麼胚胎因為受致死劑量藥物的影響而死亡(流產),要麼胎兒未受到藥物的影響,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

敏感期(胚胎期):末次月經後29天~70天,即妊娠3-8周。

這個時期屬胎兒器官分化時期,如中樞神經係統(腦)、循環係統(心髒)、感覺係統(眼、耳)、肌肉骨骼係統(四肢)等。在這個時期,胚胎對藥物最敏感,易發生嚴重畸形。

低敏感期(胎兒期):妊娠9-38周(孕第11-40周)。

這個時期屬大多數組織發生和功能成熟期。藥物的影響可能涉及到生長和功能方麵,比如精神發育和生殖功能。

三、妊娠期用藥風險評估三要素

在進行妊娠期風險評估時,至少需要知道下麵三個問題。

用藥距末次月經的時間?

該孕婦用藥時間距末次月經的時間:23天~29天。

平時的月經周期多久?

該患者月經周期為28天,且較為規律。通常情況下,婦女在末次月經後14天排卵。

藥物性質(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環丙沙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可通過胎盤屏障。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的妊娠安全性分級為C級。

妊娠期婦女禁用!

四、案例中孕婦風險評估

1、最後一次用藥時間,在不敏感期、敏感期、低敏感期(妊娠9-38周?

這位孕婦比較特殊,用藥時間在末次月經後23天~29天。最後一次用藥時間在末次月經後的第29天,跨過了這個28天內的相對安全期。

2、服用藥物的半衰期、生殖毒性、毒性靶器官?

半衰期

環丙沙星的半衰期約為4~6小時。也就是說,經過6個半衰期(24~36小時,約2天)後,環丙沙星被基本清除99%。

該孕婦最後一次用藥時間是在末次月經後的第29天,即該孕婦實際暴露於環丙沙星的時間為31天(29天+2天)。

生殖毒性

動物實驗未證實喹諾酮類藥物有致畸作用。

57個應用喹諾酮藥物的婦女與17259例對照婦女的隊列研究,沒有發現增加先天異常的危險性。

毒性靶器官

動物實驗雖未證實喹諾酮類藥物有致畸作用,但可引起未成年動物關節病變。

受精卵形成後,肌肉骨骼係統是在妊娠4.33周~7周(末次月經後38-63天)內啟動發育。(見下表)

該孕婦暴露於環丙沙星的時間為31天,距離38天仍有7天。因此可判斷:由於環丙沙星已經在體內被清除掉,對胎兒影響會比較小,甚至沒有。

評估建議:

從藥學角度分析,根據上述用藥時間推算,藥物清除後,胎兒還沒有開始骨骼發育,可以繼續妊娠,但如果有流產或出血風險,不要保胎。

溫馨提示:

性生活時未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齡婦女,在使用抗病毒藥(利巴韋林)、喹諾酮類抗菌藥(左氧氟沙星、環丙沙星、莫西沙星等)、氨基糖苷類抗菌藥(阿米卡星、慶大黴素等)、四環素類抗菌藥(米諾環素等)之前,建議進行妊娠試驗!

分享:

相關文章

    評論

    我要跟帖
    發表
    回複 小鴨梨
    發表

    copyright©醫學論壇網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或鏡像

    京ICP證1203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07198 京ICP備10215607號-1 (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2)第00160號
    //站內統計//百度統計//穀歌統計//站長統計
    *我要反饋: 姓 名: 郵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