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婦產科醫師臨床管理指南由ACOG的實踐公告委員會編寫。
2019年ACOG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婦產科醫師臨床管理指南要點解讀
發布機構:
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轉化醫學中心出生缺陷與相關婦兒疾病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發布日期:
2019-04-15
簡要介紹:
2019年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婦產科醫師臨床管理指南由ACOG的實踐公告委員會編寫。文中數據源於近年來完成的諸多大型臨床試驗研究,ACOG實踐公告委員會在大數據基礎上進行分析和總結形成本解讀。1子癇前期風險因素與診斷標準子癇前期風險因素的組成沒有改變。高危因素包括:子癇前期史、多胎妊娠、腎病、自身免疫性疾病、1型或2型糖尿病和慢性高血壓。中度危險因素包括:首次妊娠、母體年齡35歲或以上、體質量指數超過 30 kg /m2、有子癇前期家族史、社會人口統計學特
征和個人病史因素。
子癇前期定義與診斷標準的變化。診斷子癇前期,不再區分子癇前期“輕度”與“重度”,提出無嚴重特征的子癇前期和有嚴重特征的子癇前期。嚴重特征是指其他靶器官損害的表現,新版指南明確指出嚴重特征所包含的內容和實驗室檢測的判斷標準[1~ 3]。作為子癇前期經典診斷標準的高血壓範圍沒有改變[4]。此外,蛋白尿不再作為診斷子癇前期的必要標準,其他靶器官異常與蛋白尿並列成為診斷標準的內容之一,無蛋白尿、新發高血壓患者伴隨新發任意一種靶器官異常表現即可診斷子癇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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