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GINA報告明確指出,有1/3妊娠哮喘女性在妊娠期間哮喘可能改善,1/3保持不變,1/3可能惡化。
2015GINA報告明確指出,有1/3妊娠哮喘女性在妊娠期間哮喘可能改善,1/3保持不變,1/3可能惡化。臨床醫師清晰意識到這點很重要,尤其是在當前醫療環境,需要充分做好病患溝通工作。
2015GINA報告明確指出,有1/3妊娠哮喘女性在妊娠期間哮喘可能改善,1/3保持不變,1/3可能惡化。臨床醫師清晰意識到這點很重要,尤其是在當前醫療環境,需要充分做好病患溝通工作。
妊娠哮喘惡化的原因較多,比如患者可能擔心哮喘治療影響胎兒,所以在醫師的過度保守指導下減藥甚至停藥,這當然會引起哮喘惡化,其他原因包括性激素的改變、呼吸道感染等。哮喘惡化對胎兒的影響很大,這點毋庸置疑。所以預防哮喘惡化是妊娠哮喘治療的重點。
妊娠自古就是頭等大事,生活中很多妊娠婦女都是不情願、不敢用藥的,怕會影響腹中胎兒,這是非常值得欽佩的偉大精神,我們每一個人都來自父母,應對此懷有感恩之心。但妊娠哮喘的治療有著很明確的規範,在擔心的同時,我們也要積極處理哮喘。
必須強調的是:雖然我們無時不刻擔心哮喘藥物會影響妊娠,但在妊娠期間,主動出擊治療哮喘所帶來的好處遠勝藥物(包括控製性用藥和緩解症狀用藥)的潛在危害(A級證據)[1]。
目前的證據表明:無論是ICS(比如布地奈德、丙酸倍氯米鬆、氟替卡鬆等),還是β2受體激動劑(比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班布特羅、福莫特羅、沙美特羅等),或者是白三烯受體調節劑(比如孟魯司特)和茶堿,均不會增加胎兒異常的概率。這一點對妊娠婦女及醫生都非常重要。
在給哮喘孕婦選擇藥物時,必須考慮每種藥物藥代動力學特性、藥效以及危險性,總的來說,由於倫理學的原因許多治療哮喘的藥物尚缺乏對妊娠婦女的安全性資料,畢竟我們不可能在孕婦身上進行臨床藥物試驗。FDA製定了妊娠期藥物安全等級係統,將藥物分成5個等級(A/B/C/D/X),目前,大多數治療哮喘的藥物都屬於B級和C級,B級大概是說比較安全,而C級則為可能有危險,要權衡利弊。凡事都有風險,應看風險大小,還要看獲益與風險的比值,綜合考慮後出擊,不能因噎廢食,也不要虎頭虎腦。沒有一種藥物屬於A級,也就是說,對妊娠哮喘婦女而言,沒有絕對安全的藥物。(詳見下表)
哮喘的治療,吸入激素自然是黃金角色,頭等功臣。當然,對妊娠哮喘治療而言,吸入激素(ICS)自然也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不少患者(甚至部分非呼吸科醫生)談激素色變,一旦懷孕了就更加是惶恐不安,試圖停掉激素,這種行為必須喝止。目前已經有很好的證據表明[1]:吸入激素(ICS)能夠減少妊娠哮喘惡化,相反,妊娠期間停掉ICS則恰恰可能導致哮喘惡化。
其實這就一個權衡利弊的過程:若不治療哮喘,一旦哮喘控製不佳甚至惡化,將會嚴重影響胎兒;若治療哮喘,則相關藥物有可能會影響胎兒。很顯然,哮喘惡化對胎兒造成的傷害絕對要大於藥物治療所帶來的影響,清晰明了地告誡這一點給妊娠婦女將非常重要,因為哮喘控製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患者的治療依從性。
當然,除了考慮藥物的安全性以外,藥物的必要性、有效性和用藥途徑也是需要考慮的,盡量使用吸入性藥物治療,因為這可以最大程度減少全身的吸收和對胎兒的影響。
以上說的是哮喘穩定期的管理,不要隨便停掉之前的治療,尤其是吸入激素。那麼妊娠哮喘急性加重的話呢?可以靜脈用激素嗎?需要積極幹預嗎?
答案是:一旦妊娠哮喘婦女急性加重,我們應該更加積極主動出擊采取治療措施,而不是猶豫不決。為了避免引發胎兒缺氧,應該盡早用SABA、氧療及趁早使用全身激素。盡管全身激素在妊娠期使用有副作用,但它的益處是大於重症或不穩定哮喘帶來的危害。具體治療方案,可以參考一般成人哮喘的激素治療療程及劑量。
資料顯示,大約有20%的哮喘孕婦在妊娠期至少有一次到急診室就診,當中有60%需要住院,如前所述,如果沒有得到良好控製的重症哮喘可導致多種妊娠期並發症,而如果哮喘孕婦得當適當的治療並使病情得到恰當的控製的話,妊娠期的哮喘是很少出現並發症的。
妊娠哮喘本來就是高危情況,需要呼吸科、婦產科,甚至兒科醫生的緊密合作,作為呼吸科醫生,更應該清楚清晰了解妊娠哮喘的治療原則及細節。而我們的《內科學》、《婦產科學》等教材卻沒有對妊娠哮喘做出明確指示,甚至我們的中華版哮喘指南似乎也無絲毫提及妊娠哮喘(不排除筆者自己沒有發現),而GINA指南用在“妊娠哮喘”的頁麵也不多,2015版進一步重視了妊娠哮喘。
參考文獻:
1、2015年GINA報告
2、鍾南山。《支氣管哮喘:基礎與臨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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