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

上頸椎結核要考慮神經功能恢複

作者:張輝摘編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2011-10-25
導讀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骨科韋峰等一項研究表明,上頸椎結核確診需依賴病理診斷。有神經功能障礙者,確定壓迫因素後應通過手術或牽引複位減壓;無神經功能障礙者,即便寰樞椎脫位,經顱骨牽引複位後行halo架外固定亦可達到良好效果。結核最終治愈要依靠規範的化療。該論文發表於《中國脊柱脊髓雜誌》[2011,(10):802]。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骨科韋峰等一項研究表明,上頸椎結核確診需依賴病理診斷。有神經功能障礙者,確定壓迫因素後應通過手術或牽引複位減壓;無神經功能障礙者,即便寰樞椎脫位,經顱骨牽引複位後行halo架外固定亦可達到良好效果。結核最終治愈要依靠規範的化療。該論文發表於《中國脊柱脊髓雜誌》[2011,(10):802]。

  該研究回顧性分析了29例上頸椎結核患者,其中男18例,女11例,平均年齡33.6歲;其中27例患者術前在CT引導下行病灶穿刺活檢病理診斷為結核;另2例患者影像學診斷為上頸椎結核;這些患者均應用抗結核藥物治療18個月並給予不同的外科方法治療。該研究按照北大三院新製定的上頸椎結核分級係統劃分並進行相應治療:Ⅰ級12例患者,其中11例行Halo架外固定5~8個月,1例因骨質破壞輕微僅予頸圍領外固定3個月。Ⅱ級8例患者,均顱骨牽引複位後行Halo架外固定,其中6例手術清除死骨並行植骨融合,術後Halo架外固定3個月;另2例未行手術,持續外固定6個月。Ⅲ級9例患者,均行手術減壓及植骨融合,術後Halo架外固定3~6個月。

  結果顯示,15例手術患者術後病理檢查均證實為結核。患者隨訪時間平均為30個月,有神經功能障礙者Frankel分級均恢複至E級;複查X線片及CT顯示椎前膿腫消失、骨質愈合、植骨融合,寰樞椎脫位患者均複位良好。上頸椎結核均治愈,隨訪期間無複發。

  注:上頸椎結核分級係統——Ⅰ級:骨質輕、中度破壞;Ⅱ級:骨質重度破壞,寰樞椎脫位;Ⅲ級:骨質破壞或寰樞椎脫位合並神經功能障礙

  相關鏈接:上頸椎結核的診斷與治療

分享:

相關文章

評論

我要跟帖
發表
回複 小鴨梨
發表

copyright©醫學論壇網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或鏡像

京ICP證1203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07198  京ICP備10215607號-1  (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2)第00160號
//站內統計 //百度統計 //穀歌統計 //站長統計
*我要反饋: 姓    名: 郵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