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Medscape報道,《兒科學》(Pediatrics)4月6日在線發布的一篇社論,讓2歲以下嬰兒的細支氣管炎的診斷和管理充滿爭議。美國兒科學會(AAP)新近發布的指南強調,應避免對細支氣管炎患兒采取不必要或未經證明的幹預措施。
據Medscape報道,《兒科學》(Pediatrics)4月6日在線發布的一篇社論,讓2歲以下嬰兒的細支氣管炎的診斷和管理充滿爭議。美國兒科學會(AAP)新近發布的指南強調,應避免對細支氣管炎患兒采取不必要或未經證明的幹預措施。
這一建議與半個世紀前(1965年)該雜誌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所提倡的原則不謀而合,即:首先,不傷害。
在1965年發布的文章中,作者將急性病毒性細支氣管炎描述為“預後較好的自身局限性疾病”。為此,他們建議,不傷害原則應“錘煉”為緩解嚴重呼吸困難而做些什麼或做任何事情的沮喪不安之舉。
基於現有證據,新AAP指南采取了類似的策略,建議禁止使用沙丁胺醇、腎上腺素、全身性糖皮質激素、胸部理療和抗生素。
社論作者指出,在新指南的14項建議中有10項是關於檢測和應避免的治療方法。其中,2項關於支氣管擴張劑試驗及持續脈搏血氧飽和度試驗的建議必將引發爭議。
此時,近2/3的細支氣管炎患者住院時平均每人接受4~7個劑量的沙丁胺醇,盡管證據表明收效甚微。此外,證據表明頻繁使用霧化治療將增加患者住院時間和需氧量。類似地,使用脈搏血氧飽和度將帶來了低氧血症被過度診斷的可能。
與社論作者的預測一致,指南中部分更改的建議引發了爭議,部分兒科急診醫師對於禁用沙丁胺醇的建議予以了反駁。
AAP的立場是,有關細支氣管炎患者的研究文獻並不支持使用支氣管擴張劑會帶來顯著的臨床效果。但與此同時部分急診服務人員也注意到,2歲以下的未被識別的喘息患兒可能並不存在細支氣管炎。“在指南的同期討論中,專家已經意識到了可逆的支氣管痙攣症狀的亞組患者的存在,但試圖定義這一亞組患者或客觀地檢測其應答並未成功。倘若你確信該兒童患有細支氣管炎,作出沙丁胺醇或將無濟於事的推斷是合理的。相反,若不確信,通過沙丁胺醇試驗加以驗證也是合理的。”
來自約翰•霍普金斯兒童醫學中心的急診醫學兒科醫生Jean Ogborn同意上述社論的觀點,AAP指南處於正軌,但她也表明實施該指南存在挑戰。“我認為,AAP指南建議盡量減少對細支氣管炎患兒的幹預,對於部分醫護人員及患兒父母而言難於實施。因為相較前幾代的醫護人員和父母,今天的醫護人員和父母更不願看到兒童接受支持治療。這與我們一貫的文化觀念是相契合的,每個問題產生後就應該做些什麼,並且期望隻要我們做正確的事情,疾病就能立刻被治愈。
“我認為支持治療是治療細支氣管炎患者最合適的治療方法,而不是激素或沙丁胺醇,”Ogborn博士稱,“而且必須嚴加觀察、反複評估,以便我們可以檢測出疲憊不堪、呼吸衰竭的這一小部分但至關重要的患兒,從而及時地采取更為嚴格的管理策略,比如持續氣道正壓或高流量氧氣甚至機械通氣等呼吸支持。”
她繼續說道,鼓勵醫生仔細、頻繁地對嬰兒進行體格檢查,密切監測嬰兒的水合狀態及代謝需求是再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隨著醫生思維的改變和臨床經驗的積累,醫生對細支氣管炎的治療策略也將隨之改變。
美國德州聖安東尼奧兒童醫院貝勒醫學院兒科係博士Quinonez及加州聖何塞市Santa Clara Valley 醫學中心兒科係博士Schroeder強調,新指南真實地反映了過去50年的研究和臨床實踐……我們希望醫生能夠擁抱這些新的建議:將關注點再次放回到患者身上,安全地減少幹預措施。
相關鏈接:AAP's Bronchiolitis Guidelines Praised, but Contentious
copyright©醫學論壇網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或鏡像
京ICP證1203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07198 京ICP備10215607號-1 (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2)第001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