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醫生給自己輸液,差點死了!閱讀該文之後,我的感悟與作者是相同的:戰友們,不要因為我們每天做的事瑣碎,而忽略了醫療程序;不要心存僥幸,意外往往發生在最細微、最常見、最看似平常的地方,且行且珍惜,望共勉!
今天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醫生給自己輸液,差點死了!閱讀該文之後,我的感悟與作者是相同的:戰友們,不要因為我們每天做的事瑣碎,而忽略了醫療程序;不要心存僥幸,意外往往發生在最細微、最常見、最看似平常的地方,且行且珍惜,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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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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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點評
1、醫生能不能給自己開處方?
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醫生可以給自己開具普通處方。
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一條:醫師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後,方可在本機構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但不得為自己開具該類藥品處方。
2、醫生能不能給自己用“醒腦靜注射液”?
醒腦靜注射液,主要由麝香、鬱金、冰片和梔子組成,成分十分複雜,可引起過敏性休克,且10歲以下患者產生不良反應占到9成以上。2015年3月19日,國家藥監局要求廠家修訂說明書。
“本品不良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應在有搶救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使用者應是具備治療過敏性休克等嚴重過敏反應資質或接受過過敏性休克搶救培訓的醫師。”
不具備“治療過敏性休克等嚴重過敏反應資質或接受過過敏性休克搶救培訓的醫師醫生“,不能開醒腦靜注射液,更不能給自己用醒腦靜注射液!
這是規矩,這是用生命換來的教訓,請牢記!
3、頭孢菌素要不要做皮試?
注射用頭孢他啶的藥品說明書不要求做皮試,但用藥前一定要做好過敏性休克搶救的準備。
現實中,頭孢菌素皮試可謂亂象叢生。本人觀點是:藥品說明書要求做皮試的品種,絕不能不做;藥品說明書不要求做皮試的品種,不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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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休克搶救
中藥注射劑,不僅臨床療效無循證學依據,而且存在較大的過敏性休克風險。很不幸,該醫生“中了大獎”,在給自己輸液中發生了過敏反應。
1、哪種藥引起的過敏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包括速發型過敏反應和遲發型過敏反應,其中速發型過敏反應占80%以上。
該醫生是在“換上醒腦靜”後發生的過敏反應,很可能是由醒腦靜引起的速發型過敏反應,而不是頭孢他啶引起的遲發型過敏反應(不除外)。
2、過敏搶救用藥合不合理?
當發生藥物過敏反應時,需立即評估呼吸和循環功能。當接觸可疑藥物後(幾分鍾到數小時)出現下述至少2 項症狀,即可判斷為嚴重過敏反應:
皮膚黏膜受累,如全身性蕁麻疹、全身瘙癢、潮紅,口唇舌及懸雍垂水腫;
呼吸係統受累,如呼吸困難、喘息、氣道痙攣、喘鳴、峰流速下降、低氧血症;
血壓降低或末梢器官功能障礙,如肌張力下降、暈厥、失禁;
持續性胃腸道症狀,如痙攣性腹痛、嘔吐。
嚴重過敏反應的首選是肌肉注射腎上腺素,激素和葡萄糖酸鈣均為輔助治療。腎上腺素的劑量,可按0.01mg/kg計算,成人單次給藥最大劑量為0.5mg。
雖然該醫生描述不夠全麵,但已出現了嚴重的呼吸係統症狀:感覺被人掐住了咽喉一般喘不過氣,對麵的護士驚呼,“李醫生,你的臉怎麼紫了,可考慮使用腎上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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