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械

香港回收5款涉及品質問題的中成藥

作者:香港衛生署 來源:香港衛生署 日期:20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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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2日,香港衛生署指令中成藥製造商“濟生堂製藥廠有限公司”從市麵回收五款散劑藥物,因為該些產品的重量被發現超過標示的重量。

關鍵字: 中成藥 | 濟生堂

  2011年7月12日,香港衛生署指令中成藥製造商“濟生堂製藥廠有限公司”從市麵回收五款散劑藥物,因為該些產品的重量被發現超過標示的重量。

  衛生署方是在跟進調查7月5日回收由同一製造商生產的一款中成藥的個案時,發現上述問題。該款中成藥為(濟生堂)濟生堂萬應金裝疳癪肥仔散(注冊編號:HKP-10828),因被發現含鉛量超出限量標準而需回收。

  衛生署的調查顯示,該製造商在入樽的過程中注入過多藥粉,以致每樽(濟生堂)濟生堂萬應金裝疳癪肥仔散藥粉超出標示重量約40%,因而導致含鉛量過多。

  衛生署已抽取其他5款相關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今日的化驗結果顯示該五款產品含過量藥粉(超出標示重量11%至45%),但產品含鉛量未有超出限量標準。

  該五款產品是:〔濟生堂〕濟生堂萬應保嬰丹(紙盒裝)(注冊編號:HKP-10826)、〔濟生堂〕濟生堂萬應保嬰丹(鐵盒裝)(注冊編號:HKP-10833)、〔濟生堂〕濟生堂萬應金裝雙料保嬰丹(注冊編號:HKP-10849)、〔濟生堂〕濟生堂萬應猴棗散(注冊編號:HKP-11029)及〔濟生堂〕濟生堂萬應疳癪肥仔散(注冊編號:HKP-10844)。前4款中成藥適用於小孩,可用作治療咳嗽,而最後一款中成藥適用於成人及小孩,可用作增進食欲。

  雖然製造商自2009年年底已停止生產所有產品,但是市麵上可能仍然有以上產品出售。

  衛生署發言人說:“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52(1)條,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當完成調查後,我們會與律政司商討可能的檢控行動。”   

  衛生署暫未接獲有巿民服用產品後不適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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