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兒童發熱性疾病,兒科醫生在應用抗菌藥物時應注意如下。1. 病毒感染不應使用抗菌藥物,僅在繼發或合並細菌感染時方可使用。2. 對於不明原因發熱的患兒,治療前應盡可能采集相關臨床標本送培養及藥敏試驗,若盲目選擇抗菌藥物將會導致進一步的診斷困難。
1. 病毒感染不應使用抗菌藥物,僅在繼發或合並細菌感染時方可使用。
2. 對於不明原因發熱的患兒,治療前應盡可能采集相關臨床標本送培養及藥敏試驗,若盲目選擇抗菌藥物將會導致進一步的診斷困難。
3. 在未獲知病原菌及藥敏試驗前,可根據患兒的發病場所、感染部位、免疫狀況及當地流行菌株等推測最可能的病原菌,並結合當地細菌耐藥狀況選擇抗菌藥物經驗治療。
4. 除非有明確臨床指征(如膿毒症等危重感染),一般情況下優先選擇窄譜抗菌藥物。
5. 應根據各種抗菌藥物的藥代動力學特點及感染程度決定給藥頻次,時間依賴性抗菌藥物(如β-內酰胺類)應一日多次給藥;濃度依賴性抗菌藥物可一日一次。
6. 按照各種抗菌藥物的治療劑量範圍給藥,嚴重感染(如膿毒血症)或抗菌藥物不易到達的部位感染(如中樞神經係統)應選擇較大劑量治療(治療劑量範圍高限),否則將導致治療失敗;治療劑量不足還可導致抗菌藥物耐藥性增加。
7. 對於治療劑量接近於毒性劑量的藥物(如氨基糖苷類等),必須監測藥物血漿濃度方可使用(尤其是對嬰幼兒)。
8. 抗菌藥物的給藥途徑應取決於感染的嚴重程度,輕症感染並可接受口服給藥的患兒,應選擇口服給藥;隻有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兒初始治療需要靜脈給藥,且在病情好轉後及時改用口服抗菌藥物。
9. 抗菌藥物聯合用藥僅在下述情況下采用,①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② 單一抗菌藥不能有效控製的重症感染;③ 單一抗菌藥不能控製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或兩種及兩種以上病原菌感染;④ 需長程治療,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產生耐藥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⑤ 聯合用藥以減少毒性較大的抗菌藥物劑量。
應切記,兒童(尤其是嬰幼兒)正處於生長發育時期,器官的生理功能尚未發育成熟,藥物代謝酶分泌不足,對藥物的敏感性較高,耐受性差,因此極易產生藥物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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