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常州市德安醫院心理科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認知行為治療、家庭治療、職業康複3種幹預方法對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庭負擔的影響。研究指出,3種幹預方法均能有效改善慢性精神分裂患者的精神症狀、減輕患者家庭負擔。該文發表在2015年第06期《臨床精神醫學雜誌》上。 將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隨機分為幹預組(包括認知行為治療組48例、家庭治療組46例、職業康複組40例)及對照組44例,
近期,江蘇省常州市德安醫院心理科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認知行為治療、家庭治療、職業康複3種幹預方法對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家庭負擔的影響。研究指出,3種幹預方法均能有效改善慢性精神分裂患者的精神症狀、減輕患者家庭負擔。該文發表在2015年第06期《臨床精神醫學雜誌》上。
將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隨機分為幹預組(包括認知行為治療組48例、家庭治療組46例、職業康複組40例)及對照組44例,在維持原藥物治療基礎上進行相應的幹預治療,曆時1年。入組時和幹預結束采用陽性與陰性症狀量表(PANSS)和家庭負擔會談量表(FBS)對患者及家屬進行評估。
幹預組幹預後PANSS各項評分均低於治療前(認知行為組:t=3.882~6.697;家庭治療組:t=4.765~9.608;職業康複組:t=2.956~5.111),與治療前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均<0.01);FBS總分、經濟負擔、家庭日常活動、家庭娛樂活動、家庭關係以及認知行為組的軀體健康因子分均低於治療前(認知行為組:t=2.584~6.086;家庭治療組:t=2.615~4.906;職業康複組:t=2.438~4.505),與治療前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或P<0.01);幹預組治療前後差值方差分析顯示,認知行為組的經濟負擔因子分的差值高於家庭治療組和職業康複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F=3.984,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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