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

政協委員建議取消重精神病患者自負費

作者:劉可英 來源:南方日報 日期:2012-01-12
導讀

         在本次廣州兩會上,來自農工黨廣州市委的市政協委員黃雄提交一份提案,建議取消廣州市參保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療自負費用。作為一名精神科醫生,黃雄一直關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療。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可英)在本次廣州兩會上,來自農工黨廣州市委的市政協委員黃雄提交一份提案,建議取消廣州市參保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療自負費用

  作為一名精神科醫生,黃雄一直關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療。他說,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雙相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等疾病。根據廣州市統計局公布的廣州市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字,廣州市人口達994.3萬人,有各種精神病患者約15萬人,其中有攻擊危險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約4萬—6萬人。他在提案中指出,精神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突出,由於精神疾病發病年齡多在青壯年,病情慢性遷延,對社會勞動力的損失和生產力的破壞十分嚴重,治療時間長,經濟負擔重,家庭不堪重負,有病治不起,大多數病人滯留家庭社區,或因無法管理流浪街頭或關鎖家中,長期處於未治療狀態,被社會隔離,低自尊地活著,成為家庭社會的包袱和隱患,其實絕大多數精神病人早期發現、及時治療是完全可以康複的。

  該提案說,廣州市現已免除了精神病參保人住院起付標準費用,但仍然不夠,報銷比例低,對於重性精神病患者來說,現有的救助可謂杯水車薪,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精神病是一種慢性反複發作性疾病,需長期住院治療者非常普遍,即使是個人自負部分的費用,對一個家庭來說也是不堪重負的。在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甚至連一些像東南亞等發展中國家,對精神病患者治療費用,也全部由政府“買單”。而且患者康複回到社區後,還有社區護士、家庭醫生、社區義工等負責病人的日常照顧與監管。

  黃雄說,國家新的醫改方案已明確將精神衛生納入公共衛生體係。政府在公共衛生體係中優先發展了疾病預防控製、婦幼保健等,但對精神衛生投入相對不足。

  為此,該提案建議:消除偏見與歧視,對精神殘疾人給予更多的關注、理解和支持,保障精神殘疾人合法權益,為精神康複者回歸社會創造良好條件;加大對精神衛生(公共衛生)的扶持力度,醫療保障部門予以政策傾斜,取消廣州市參保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療(包括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的自負費用;將精神病防治列入地方病專項防治,由疾病控製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精神病患者進行定期專項普查並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製定相應的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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