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醫學

基礎與臨床醫學轉化的必經之路

作者:趙思揚整理 編輯:張輝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2012-05-24
導讀

2012年5月19日,第六屆上海國際骨科前沿技術與臨床轉化學術會議隆重召開。本次會議聚焦轉化研究與臨床應用的關係,來自英國、澳大利亞以及中國香港、台灣、北京、上海等地的多位專家教授圍繞“基礎與臨床轉化的中間環節”主題進行了廣泛、激烈的討論,
其精彩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麵:

關鍵字: 轉化醫學 | 申請專利

 3)何時應該申請專利?申請專利也存在策略問題嗎?

宋九宏:從骨科臨床醫生轉而進入企業創業,經曆過許多鮮活的案例,也得到很多感悟。企業評判發明創造的創新價值主要依據四個要點:值不值、能不能、搞不搞、怎麼搞,一旦存在創新點,我主張立即申請專利,之後的一年可將理論與臨床實踐之間存在的差異進行修改。在有了創新的想法後,應切記先申請專利,再著手發表論文,否則專利無效。申請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專利,應請專業、資深的當地觀察員聯係瑞士的PCT中心賬戶,並完善相關檢索。若想成功在中國申請專利,最好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同時申請。最後注意保護自己的核心創新點。另外,宋九宏認為,不應打消科學家的創新積極性,雖然現在中國大學裏90%的專利都並無實用價值,但重大的發明往往都是由細小的創新累積起來的,量變導致最終的飛躍。請大家在申請專利的環節中,一定不要忽視企業的作用,它們正是最敏銳的情報員、最高效的轉化者、最有力的支持者以及科研資金轉化為商業價值最殷勤的監督者。

鄭銘豪:我個人的觀點,是絕不可盲目追求專利。專利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但如果沒有公司在背後支持,如果研發不具備原始創新性,專利就極易被人抄襲。專利並非科學家為主體進行操作,而需要律師大量的遞交維護工作。很多醫生及實驗室團隊在麵對創新概念時,確實存在發表論文和申請專利之間的矛盾,還應多思考該專利是否真正對患者有益,而非為申請專利而申請專利,造成不必要的閑置。

華佳:專利包括很多種類,獨到的理念可以申請專利、新興技術可以申請專利、具體產品也可以申請專利,這些專利彼此不同。但始終要堅持——提出申請的必是有用的專利,否則便是浪費時間和金錢。

鄭誠功:學校科研往往側重SCI論文的發表,但專利的申請也很重要。考慮到專利的有效期和安全性等問題,申請專利的時間、有效期的延長等問題也值得我們仔細考慮。

 4)轉化過程無法回避的倫理與法規問題

劉吉英:個人的忠告是不可能回避轉化過程中的倫理與法規問題。一旦開始運作臨床轉化,就應開始關注國家的法律法規;而當產品麵世再學習相應的法規便為時已晚;但在搜集結果數據的同時研究法規的條款和要求,則可大大地節約轉化所需的時間,創造“時間上的捷徑”。

陳啟明:臨床轉化的過程要企業參與,結果要麵向市場,因此難以避免地要麵對殘酷的競爭。但作為臨床工作者,一定要在思想中存留法規和倫理意識,不能在市場競爭中迷失。

鄭誠功: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中國的法律法規在不斷地完善。因此,順應這一趨勢,抱著一切為了病人的理念,我們無法在臨床轉化中回避倫理和法規的問題。

嚴樑:從我個人所親曆的案例體會到,上海市在醫療服務的過程中,對倫理和法規的重視在全國都處於領先水平,即使經過報批的產品也會根據實際情況謹慎使用。

華佳:補充一個不容忽視的倫理問題,在拿到病人的數據資料後,如何對病人的隱私進行保護?應將其與研究者自身的私生活截然分開,存放於指定的工作電腦並予以加密。

鄭銘豪:可能在具體的工作中,需要與倫理和法規抗衡、狡辯,卻是絕對不可以回避。真正對病人有益有用的轉化才是成功的。

奚廷斐:倫理和法規是不可回避的問題。在有些情況下,有些新興的治療手段已被采用,但相關的法律法規尚未形成,這樣便更需要用倫理的標尺來約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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