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則陝西洛川男子暴打2歲幼童的視頻瘋傳網絡,迅速成為輿論的焦點。人們在同情孩子遭遇的同時,也在反思未能阻止事件發生的原因:有人認為父母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有人認為路人太過冷漠懦弱;也有人認為男子的家屬並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哪個是更重要的原因?
陝西洛川男童遭暴打 全縣將排查精神病患者
過多地把責任歸咎給孩子父母或路人都有失偏頗
父母看緊孩子很重要,但“每時每刻”都保持警惕並不容易實現
之所以有人認為孩子的家長也應該對孩子被打負責,是因為事發時,2歲的孩子是在街邊玩耍,而其母在二樓的一家裝飾店,並沒有在孩子身邊。
的確,在公共場所看緊孩子很重要,尤其是孩子隻有2歲的時候。但人難免都有疏忽的時候,這個孩子的父母也不例外,而精神病人突然衝過來暴打一個兩歲兒童,這樣的事情很難提前想象,發生的概率也確實很小。一個正常社會不能要求人們時刻提防這種侵害,這種“時刻提防”是對人們提出過高的注意要求。而且,對於中低收入者來說,父母往往同時工作才能養家糊口,這種疏忽往往就更容易出現。就本次事件而言,幼童所處位置就在母親工作場所的門口,並不算陌生的地方。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確實可以說孩子父母有自己的責任,但對此過多地指責,恐怕意義不大。
男子凶殘毆打2歲男童視頻截圖
路人“見死不救”確實可能是冷漠膽怯,但想要有所改變客觀上也不容易
這起事件在發生一分多鍾的時候,即被附近人群所阻止,這是不幸中的萬幸,但依然有人認為,此前路過的人沒有及早出手,是過於冷漠和懦弱,這樣的道德判斷也未免顯得有些武斷。畢竟“小悅悅事件”以來,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很多次,不少人意識到“見危不救”確實有一定的心理動因——光天化日之下,把一個小孩往死裏打,一個人一輩子都很難遇到一次,“難以置信”可能是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心理學家認為,在緊急情況下向陌生人提供幫助,多數人的心理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首先是思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然後是考慮別人需不需要自己幫助;接著是考慮這是不是自己的責任;再然後是考慮自己有沒有能力幫助,幫助又會付出什麼代價;最後才是決定提供幫助,並考慮幫助的方式。而男子打孩子的過程隻有不到兩分鍾,完成心裏步驟並決策對抗這樣一個瘋狂男子,並不是自認為能做到就一定能做到的。
也有心理學的實驗指出,有強烈正義感的人可能會毫不猶豫地衝上去,但這樣的人並不多見。一個好社會鼓勵鼓勵人們更有正義感,更有勇氣,但客觀上來說,由於心理機製不會輕易改變,過多地指責路人,意義也不大,期望以後路人都能及時出手,並不太現實。
男子家人確實監護不力,但這是很多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不該過多地指責孩子父母、指責路人,那看來精神病人的監護者責任是最大的。然而,這也不盡然。
約160萬重性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傾向
2013年5月1日施行的《精神衛生法》第49條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應當妥善看護未住院治療的患者,按照醫囑督促其按時服藥、接受隨訪或者治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患者所在單位等應當依患者或者其監護人的請求,對監護人看護患者提供必要的幫助。
這實際上延續了過去精神病人治療“家庭為主,政府為輔”的思路,雖然符合我國的傳統,但在實行過程中卻存在不少困難。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2009年曾發布數據,我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在1億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數已經超過1600萬人,而在重性精神病患者中,有暴力傾向的就有10%,這相當於160萬人有暴力傾向。
試想,一個醫療體係比較健全的醫院有時都難以看管的暴力型精神病人,一個家庭又怎能看管好?更何況,精神疾病治療又具有療程長、見效慢、易複發的特點,許多家庭並沒有財力和精力負擔起對精神病人的長期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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