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男子張某到一家眼科醫院進行了近視治療手術,3年間,他的眼睛經常出現幹澀疼痛,夜間看不清障礙物。2012年11月,張某向西安市衛生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眼科醫院從事“準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術”的從業資質和醫師資質。
3年前男子張某到一家眼科醫院進行了近視治療手術,3年間,他的眼睛經常出現幹澀疼痛,夜間看不清障礙物。在獲悉這家醫院當時並沒有從業資質後,張某起訴醫院,索賠10萬元。昨日記者獲悉,蓮湖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該案是目前國內首例因為“激光治療近視”而引發的侵權索賠案。
2010年4月,西安一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張某參加了陝西省公務員考試,報考了警察職位。筆試、麵試環節,他的成績都名列前茅,隻要體檢合格,張某就能順利成為一名警察了。
由於警察職位要求報考者雙眼視力必須達到5.0以上,而張某的視力離這個標準差了一點。聽說可以通過激光治療近視,張某決定去醫院接受手術,最終他選擇了北郊的一家眼科醫院。2010年6月22日,張某花費3600元在這家醫院進行了“準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術”。
該手術並沒有給張某帶來多少便利,相反,他的眼睛經常出現幹澀、疼痛以及視力下降。到2012年12月,他已經不能正常上網、看書,夜間開車甚至無法看到遠處的障礙物,經常出現畏光、酸脹,隻能靠一瓶幾十元的“人工淚液”來維持正常視力。張某認為,自己目前的狀況是由醫院手術不成功造成的。
2012年11月,張某向西安市衛生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眼科醫院從事“準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術”的從業資質和醫師資質。此後他才知道,在2010年,這家醫院並沒有取得從業資質,直到2011年,該醫院才向陝西省衛生廳申請從業資質,目前還在審批中。
張某說:“如果可以再選擇,我寧願不要那個公務員職位,也不會選擇激光手術。”張某認為,這家眼科醫院欺騙了自己。今年1月16日,張某將一紙訴狀遞到了蓮湖區人民法院,並索賠10萬元整。張某提醒廣大年輕人,眼睛是心靈的窗戶,來不得半點馬虎和大意,選擇手術治療近視一定要慎重。
昨日,記者獲悉,蓮湖區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並開始立案偵查。
新聞鏈接
台灣最早做該手術的醫生已“封刀”
準分子激光角膜表麵切削術(PRK)是眼科最先應用激光矯正屈光不正的手術方法。近年來的LASIK和LASEK都是在PRK手術基礎上發展的。
2012年2月22日,台灣最早引進準分子激光手術(LASIK)的台北醫學大學眼科兼任教授蔡瑞芳,突然宣布今後不再動這種手術。他表示,因長期觀察發現,不少當年接受手術的患者,十多年後視力明顯下降,分析認為可能和當年動刀後角膜瓣發炎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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