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

難治性哮喘診斷與處理專家共識的解讀

作者: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吳昌歸 來源:第十一屆中國呼吸醫師論壇組委會 日期:2012-08-14
導讀

“難治性哮喘診斷與處理專家共識”(下稱“共識”)共分七個部分,包括:定義和臨床表現類型、病理和病理生理、導致哮喘難以控製的危險因素、診斷和臨床評估、處理、新的治療藥物和方法評價、未來研究的方向。希望對難治性哮喘的定義、疾病的評估及處理等方麵統一認識。共識提出以下診斷標準:( 1 ) 符合我國指南中哮喘的診斷標準;( 2 ) 排除患者治療依從性不良,並排除誘發加重或使哮喘難以控製的因素;( 3 ) 按照我國“指南”,采

吳昌歸

吳昌歸

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呼吸內科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擔任中國醫師協會呼吸醫師分會常委、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哮喘學組委員、解放軍第九屆醫學科學技術委員會呼吸內科專業委員會常委、陝西醫學會呼吸和結核分會副主委、陝西醫學會內科學分會副主委。主要從事呼吸內科的醫、教、研工作。在呼吸疑難病的診斷和危重症的救治方麵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尤其對哮喘、COPD、呼吸道感染和腫瘤的防治有較深造詣;在科研上主要從事哮喘發病機製及防治、ARDS發病機製及防治研究,對調節性T淋巴細胞、樹突狀細胞和氣道重塑與哮喘發病關係以及凋亡對呼吸膜穩定性的影響進行了探討。近5年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4項、衛生部專項(分題)1項和省部級科研基金3項,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以第一完成人獲陝西省科技進步二等獎一項。先後獲總後優秀共產黨員、陝西省抗非先進個人和全軍育才獎銀獎,兩次被評為省呼吸學會先進工作者。

難治性哮喘的患病率大約5%左右,但其醫療資源的消耗卻是普通患者的15-20倍,給患者的生活質量也帶來了嚴重影響。因此提高對難治性哮喘的處理水平非常必要。為模清我國的哮喘患病率情況,哮喘聯盟擬進行一次全國性流行病學調查,以便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然而,現有的相關標準大部分是2000年前後製定的,且不統一,對我國的流調工作指導性不強。因此,哮喘聯盟組織相關專家起草了“難治性哮喘診斷與處理專家共識”(下稱“共識”)。

  “共識”共分七個部分,包括:定義和臨床表現類型、病理和病理生理、導致哮喘難以控製的危險因素、診斷和臨床評估、處理、新的治療藥物和方法評價、未來研究的方向。希望對難治性哮喘的定義、疾病的評估及處理等方麵統一認識。

  “共識”參照美國胸科學會(ATS)、歐洲呼吸學會(E RS)和全球呼喘防治倡議(GINA)對難治性哮喘的定義,結合臨床實際的可操作性,提出以下診斷標準:( 1 ) 符合我國指南中哮喘的診斷標準;( 2 ) 排除患者治療依從性不良,並排除誘發加重或使哮喘難以控製的因素;( 3 ) 按照我國“指南”,采用第4級治療方案,規範治療和管理6個月以上,尚不能達到理想控製。“理想控製”應解釋為至少“良好控製”以上。

  “共識”還明確了難治性哮喘的常見臨床表型和病理表型,使目前在臨床上使用的不同名詞術語得到了統一。

  “共識”強調難治性哮喘應體現的是其內在的“難治性”,因此必須在排除影響哮喘病情和治療的外在因素(包括:治療的依從性、室內外環境因素、社會心理因素、藥物和職業因素、合並疾病等)的前提下,考慮這一診斷。

  “共識”強調加強對患者的管理教育,避免各種不良刺激仍是緩解病情的重要措施。同時強調吸入糖皮質激素(ICS)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LABA)仍是主要的治療藥物,可酌情考慮增加具有免疫調控和抗炎作用的藥物,如: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細胞毒性藥物、發病相關的細胞因子和生長因子拮抗劑。對部分難治性哮喘患者可嚐試支氣管熱成形術。但因其缺乏足夠的循證醫學證據,其療效如何尚無定論。“共識”最後提出了難治性哮喘未來研究的七個方向,對我國這一領域的科研工作將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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