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國國立健康與臨床優化研究所(NICE)發布了克羅恩病(CD)臨床管理指南,是英國首部彙集CD詢證醫學證據及成本效益比的指南。全篇共398頁(全文見http://guidance.nice.org.uk/CG152/Guidance),內容詳盡,采用最新的循證醫學證據、結合臨床經濟學和決策分析,圍繞CD治療(包括誘導緩解、維持治療、術後維持治療、腸內營養、手術治療、隨訪監測、患者信息告知與支持、妊娠等)進行了細致、深入的闡述,具有較強的臨床實用價值。《中國醫學論壇報·消化肝病周刊》特別邀請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消化科毛仁教授、陳旻湖教授,對2012NICE克羅恩病管理指南進行解讀。
1.與2010年歐洲克羅恩病和結腸炎組織(ECCO)指南、世界胃腸病學會炎性腸病(IBD)指南以及美國胃腸病學會IBD指南相比,NICE指南具有以下特點:
2.更強調兒童和年輕CD患者的治療問題。近1/3的CD患者診斷時年齡<21歲;在治療兒童和年輕CD患者過程中,須考慮生長發育、身心健康、接受教育和藥物使用特殊性等因素,NICE指南更多地兼顧到這一特殊人群。
3.更強調多學科協作的重要性。強調在進行任何治療前,醫生均應先與患者進行充分溝通,尊重患者的意願。NICE指南製定委員會由醫生、 護士、 衛生經濟學家、臨床流行病學家、統計師和非衛生專業人員(包括患者代表)等構成,因此該指南更重視不同學科間的配合;更重要是,指南中反複強調告知患者信息的重要性。
更強調循證醫學與臨床經濟學分析的結合。NICE指南中每一專題均從提出問題、搜索證據、分析證據效果、分析成本效益到形成指南、研究建議等程序進行闡述,詳細地列出了所納入的證據並對其進行了細致分析。
NICE指南共包含45條建議,涵蓋誘導緩解、維持治療、術後維持治療、腸內營養、手術治療、隨訪監測、患者信息告知與支持、妊娠等。與2010 年ECCO指南和2012年我國IBD指南相比,NICE指南從以下方麵為我們帶來有益的啟示。
誘導緩解治療
① NICE指南更強調腸內營養的重要性,特別是對於兒童和青少年CD患者,考慮到其生長發育以及激素治療帶來的副作用,更應重視腸內營養的價值。
② 對於激素依賴或複發頻繁(複發≥2次/年)的CD患者,建議在激素誘導緩解時,加用硫唑嘌呤或巰嘌呤;若不能耐受,可考慮使用甲氨蝶呤。
③ 特別強調藥物不良反應的監測。建議建立安全性監測政策和處理程序,必要時指定專門人員對異常檢查結果進行分析,並及時與患者進行溝通。
④ 病情嚴重的活動性CD,一般被定義為CD疾病活動指數(CDAI)≥300分或哈維-布拉德肖指數(HBI)≥8分。對患者進行CDAI或HBI評分時,患者的身體狀況、認知水平和溝通能力均可影響評分,因此,應根據具體情況合理調整評分。
維持緩解治療
① 對於緩解期CD患者,若選擇不服用藥物,治療醫師應與患者一起製定詳細的隨訪計劃,包括告知患者哪些症狀提示疾病複發,複發時應如何盡快就診以及戒煙的重要性等。
② 對於術後患者,若有腸切除史、穿透性病變等預後不良因素,建議應用硫唑嘌呤或巰嘌呤進行維持緩解治療。
③ 不建議采用布地奈德或腸內營養對術後患者進行維持緩解治療。
手術
NICE指南建議,在多學科協作以及與患者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醫生應認真權衡局限在回腸末端CD手術切除的利弊,評估術後複發的風險,同時兼顧患者的個人意願。對於青少年或兒童CD患者,如果藥物治療無效或疾病已經影響其生長發育,則應盡早采取手術治療。
腸道狹窄的處理
NICE指南單獨提出了對CD腸道狹窄的處理建議。
① 若是單發、短段狹窄,可考慮內鏡下擴張治療;如果擴張治療導致並發症或失敗,應及時手術。
② 在作出狹窄處理決策時,應考慮以下因素:目前的藥物治療是否為最優化方案、既往腸切除的次數和範圍、既往疾病複發速度、將來再次手術切除的可能性、短腸綜合征的後果、患者的自身意願(生活方式、文化背景等均可能影響治療選擇)。
骨質疏鬆和骨折的監測
NICE指南指出,不建議常規監測兒童和青少年CD患者的骨密度變化。如果患者存在低體質指數(BMI)、低創傷性骨折、持續或反複使用糖皮質激素等危險因素時,建議監測骨密度的變化。
妊娠
NICE指南指出,一方麵,消化科醫師應提供患者關於CD對妊娠影響的相關信息,包括CD對生育的影響、藥物治療對妊娠的利弊等;另一方麵,消化科醫師還應與婦產科等專科醫師保持有效和及時的溝通,以便更好地治療CD合並妊娠的患者。
NICE指南製定委員會從45條建議中,選出九大重點性建議。
1.向CD患者提供診治信息時,應兼顧年齡、知識水平、文化背景和語言等因素。
2.強調治療過程中多學科協作的重要性,特別強調在進行任何治療前,都要先與患者進行充分的溝通,並尊重患者的意願。
3.盡量為患者提供以下信息:CD對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的影響、飲食和營養、生育、預後、治療副作用、腫瘤發生風險以及外科手術的利弊。
4.針對患者對疾病及診治的擔憂,應盡量提供多學科協作支持,包括如何選擇檢查方法,罹患慢性疾病應如何生活以及接受教育等。
5.在硫唑嘌呤或巰嘌呤治療前,應評估硫嘌呤甲基轉移酶的活性,若該酶的活性缺乏或極低,應禁用這類藥物;若活性低於正常,建議使用小劑量。
6.嚴密監測硫唑嘌呤、巰嘌呤和甲氨蝶呤引起的不良反應,即使硫嘌呤甲基轉移酶活性正常,也應監測其骨髓抑製的副作用。
7.治療時,應盡量提供足夠的安全性監測措施。如果可能,應指派專門人員負責監測異常的檢查結果,並及時與患者進行溝通。
8.應與緩解期CD患者一起討論治療方案(包括停藥的選擇),同時兼顧疾病複發風險和藥物治療的副作用,並記錄討論意見。
9. 維持緩解治療期間,不建議用糖皮質激素或布地奈德。
NICE指南製定委員會根據目前循證醫學的證據現狀,列出了如下5個研究方向:
1.對於腸道CD,若初始治療選擇糖皮質激素,那麼加用硫唑嘌呤是否會改善遠期臨床轉歸?
2.對於結腸型CD,在藥物成功誘導緩解之後, 5-氨基水楊酸維持緩解的療效是否優於不服用藥物,成本-效益比是否因此更佳?
3.與糖皮質激素相比,腸內營養利弊和成本-效益比到底如何?
4.對於病變局限在遠端回腸的CD,應選擇藥物治療(免疫抑製劑或生物製劑)還是早期手術?哪種療法對患者的生活質量影響更小?
5.CD患者需要了解哪些信息?對CD患者進行健康教育和相關支持能否改善其臨床轉歸和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