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還是執法問題?
論壇主席、廣東省醫學會醫事法學分會主任委員宋儒亮教授認為,正如各方觀點各異,醫事問題非常複雜,但無論如何,從醫事法律關係角度看,隻有醫事的憲法問題、刑事問題、行政問題和民事問題。就醫事法製角度講,暴力傷醫的處置不是立法問題,不是法製問題,而是執法問題,即是法治問題,是如何落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的問題。這個問題上,衛生行政部門在行政監管、公安機關在秩序維護等方麵更應率先垂範。應以法律為先解決醫事糾紛。過多地強調或者創設其他非法治精神的新方法、方式解決醫事問題,不僅適得其反,且讓醫事問題的解決變得更複雜和更艱難。當前要以醫療法製推動、推進醫療法治,再由醫療法治倒逼政府法治、社會法治和國家法治,不斷提升醫事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醫事法學高端論壇實錄(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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