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健康水平、疾病預防控製、應急醫療救治、床位和人力配置、中醫藥服務、重點人群服務等六個方麵明確了19項具體發展指標。
近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同意,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廣東省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滿足公共安全形勢需要的強大公共衛生體係,具有廣東特色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進一步完善、定型,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總目標。
解讀
一、《規劃》的出台背景
根據國家《“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及《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健康廣東2030”規劃》《廣東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編製《廣東省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十四五”規劃》。《規劃》對於進一步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快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助力健康廣東建設意義重大。
二、《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共有12章50小節。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滿足公共安全形勢需要的強大公共衛生體係,具有廣東特色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進一步完善、定型,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總目標。從健康水平、疾病預防控製、應急醫療救治、床位和人力配置、中醫藥服務、重點人群服務等六個方麵明確了19項具體發展指標。主要謀劃建設以下七大體係:
一是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係。加快理順體製機製、完善基礎設施、提升專業能力,改革疾病預防控製體係,優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係,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係,強化中西醫結合,提升全省公共衛生體係現代化水平。
二是建設高質量的醫療服務體係。實施醫療衛生建高地工程,集中高水平醫院優勢資源,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廣東國際醫學中心建設,提升市縣醫療服務能力,促進社會辦醫協調發展,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
三是建設紮實有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建立健全基層運行機製體製,健全發展鄉村醫療衛生體係,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網絡,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優化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四是打造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係。充分發揮廣東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建成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複於一體的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係,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
五是優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係。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服務,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普惠托育、老年健康服務體係,突出職業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健康教育等薄弱領域,加快補齊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係短板。
六是推動衛生健康數字化轉型。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集約建設信息化基礎設施支撐體係,建強數字化公共衛生服務體係,推進數字健康融合創新發展,為群眾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衛生健康服務。
七是塑造深度融合的國際化醫療衛生服務體係。以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為指引,積極發揮廣東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重要樞紐的區位優勢,持續推進健康灣區建設,加強衛生健康領域國際合作。
三、規劃的落實保障
《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嚴格規劃實施等三方麵提出保障規劃落實落地的措施。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東省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廣東省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十四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2年8月25日
廣東省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十四五”規劃
2022年8月
為進一步優化全省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快建設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根據國家《“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和《“健康廣東2030”規劃》《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結合實際製定本規劃。
第一章 規劃背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以健康廣東建設為引領,推動醫療衛生服務體係不斷健全完善,城鄉居民健康水平穩步提升。
第一節 基礎現狀
截至2020年底,全省醫療衛生機構5.6萬個,其中公立醫院735個,民營醫院965個,鄉鎮(街道)衛生院117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2679個,門診部(所)23328個,村衛生室25887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897個,其他醫療衛生機構234個。“十三五”期間,全省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從3.73張增長到4.48張,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按七普人口測算,下同)從1.96人增長到2.44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從2.18人增長到2.97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從1.31人增長到3.12人,全省86.8%的家庭可以在10分鍾內到達最近醫療點,全省人均期望壽命由77.1歲提高至78.4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顯著提升。全省醫療衛生係統經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重大考驗,科學快速有效防控中東呼吸綜合征、埃博拉、寨卡病毒等新發突發傳染病,為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第二節 麵臨形勢
當前,全球新發傳染病不斷出現,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大流行狀態,境外輸入傳染病風險持續存在,重大傳染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公共衛生體係短板弱項需加快補齊,防範化解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風險能力亟待加強。
同時,我省麵臨多重疾病負擔並存、多重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複雜狀況;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突出,醫療衛生資源供需矛盾加劇;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加快推進,“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加快形成,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為核心,以體製機製改革和科技創新為動力,堅持預防為主、以基層為重點、中西醫並重,著力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轉模式、增效能,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係,築牢“頂天立地”醫療衛生大格局,全麵完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為防範化解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風險、建設健康廣東、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節 基本原則
需求導向,提質擴能。以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為導向,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著力提高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
統等規劃,分級分類。強化屬地管理和整體規劃,統籌城鄉、區域資源配置,統籌預防、治療、康複和健康促進等服務,根據人口規模與密度、地理交通條件、疾病譜等因素,合理製定不同區域、類型、層級配置標準。
關口前移,平急結合。強化預防為主,在資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衛生傾斜力度,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製。立足平時需求,充分考慮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防控需要,完善設施設備標準,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化能力。
優質均衡,重心下沉。加快優質資源區域均衡布局,推動縮小城鄉差距,持續提升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促進共同富裕。以基層為重點,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組織領導、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維護公益性,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充分發揮市場機製在醫療資源配置和利用中的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加醫療衛生資源供給、優化結構,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需求。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滿足公共安全形勢需要的強大公共衛生體係,具有廣東特色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進一步完善、定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全周期健康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實現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均衡化、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質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展望2035年,建立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係。
第三章 優化資源配置
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縣級及以下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市級以上分區域統籌規劃,加強統籌謀劃,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務和保障能力。
第一節 床位配置
合理增加床位規模。到2025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增加至6張左右,其中公立醫院3.4張左右。可按照15%的公立醫院床位比例設置公立專科醫院。縣辦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千人口床位數提高至3.0張左右,具體由各地市結合基層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
優化床位結構。增量床位向傳染、重症、腫瘤、精神、康複、護理等緊缺領域傾斜。到2025年,爭取每千常住人口康複床位達到0.5張、精神科床位達到0.56張,中醫床位數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71張配置。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因地製宜探索開展家庭病床服務。
提高床位使用效率。優化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鼓勵醫療衛生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改進以科室為單位的資源管理方式,對床位和護士實行統籌調配。推動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類手術比例。將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製度化,提高預約轉診比例和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的比例,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控製三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
第二節人力配置
合理提高公共衛生人員配置。到2025年,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增長到11.3萬。疾病預防控製機構人員數量原則上按照我省常住人口萬分之1.75的比例核定。每萬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婦幼保健機構人員應當根據當地服務人口、社會需求、交通狀況、區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承擔的功能任務等合理配備人員。急救中心、血站等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則上要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完善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置。合理提高醫生和護士配置水平,重點向基層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15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達3.80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4人。落實崗位管理製度,按照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合理設置崗位。承擔臨床教學、醫學科研、支援基層、援外醫療、應急救援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級、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應適當增加人員配置。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生配備。
增加短缺人才供給。加強精神和心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不低於4人,每10萬人口精神科注冊護士數不低於12人,全省心理治療師達到880人,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達到1380人。每千人口藥師(士)數增長到0.54人。
第三節 技術和設備配置
促進醫療技術發展應用。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動態調整限製類技術目錄,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質量管理與控製製度,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評估。以推廣基層常見病、多發病、急危重症防治技術為重點,麵向全省推廣衛生健康適宜技術項目,建立省級適宜技術推廣項目庫。
優化醫療機構設備配置。根據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學科發展和群眾健康需求,統籌規劃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和布局。以優化資源配置和控製醫療成本為重點,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
更新升級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設備。根據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驗檢測、救治、衛生應急、衛生監督和信息化設施設備,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加強體外膜肺氧合(ECMO)、移動CT、移動手術室、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移動實驗室等設備配置,完善聚合酶鏈式反應儀(PCR)等檢驗檢測儀器配置,進一步提高快速檢測和診治水平。
第四節 信息數據資源配置
按照信息化建設功能指引、標準與規範,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健全權威統一、互聯互通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和基礎資源等核心數據庫管理。加快推進醫療機構電子病曆、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資料等信息共享互認。統籌數據開發利用和安全,建立健全全省衛生健康數據資源目錄體係,加強數據資源全周期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第四章 構建強大的公共衛生體係
完善疾病預防控製體係,創新醫防協同機製,優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係,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係,強化中西醫結合,提升全省公共衛生體係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 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製體係
明確職責定位。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按照疾病預防控製體係改革要求,履行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幹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職能。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負責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製定專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病防治協作網絡、擬訂專病防治標準規範、推廣專病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加強能力建設。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裝備配置水平。構建資源聯動、統一質控、信息共享的公共衛生實驗室檢測網絡。依托省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爭創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建設廣東省高水平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綜合建設項目、新發突發傳染病檢測和技術研發平台項目,推動省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傳染病檢測、突發傳染病防控快速響應等能力達到世界一流水平。依托廣州、深圳、珠海、汕頭、韶關和湛江等重要口岸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陸路門戶的市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建設省級區域公共衛生中心,提高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通過整合市轄區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實驗室,實現每個地市至少建成1個高水平生物安全二級防護水平實驗室。以市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實驗室為主體,構建傳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實驗室參比體係。加強病原微生物資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確證實驗室、人才培訓基地等建設。加快推進縣(市、區)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實驗室檢測能力建設,實現每個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建設至少1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並達到相應的核酸日檢測能力要求。有需求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配備移動檢測車,提升基層傳染病檢測能力。
強化人才隊伍。按規定核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人員編製並足額配備。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編製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的比例不得低於70%,合理提高職業健康等工程技術人員比例。
第二節 創新醫防協同機製
落實各級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製的科室,並配備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負責統籌協調疾病報告、就診者和家屬健康教育等工作,協助開展疾病調查和標本采集等工作。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疾病預防控製、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責,接受疾病預防控製部門對傳染病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人員編製的比例不得低於25%。
推進醫療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製定醫療機構(醫療聯合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按規定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政策。加強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製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製監督員製度,在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製監督員。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主體開展相關技能培訓、技術指導等,探索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
創新醫防融合新模式。高標準建設廣東省公共衛生醫學中心,建設公共衛生醫療、國家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粵港澳大灣區健康產業研發等3大中心,建成引領全省傳染病防治、衛生應急、健康產業發展的國內一流、全球領先的綜合性公共衛生醫學高地。鼓勵各級整合慢病防治機構和其他專病防治機構資源,探索建立公共衛生醫學平台,落實“兩個允許”政策,完善防治結合、以醫養防、以防促醫的專病防治體係,創新醫防融合新模式。
第三節 優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係
完善全域監測和智能預警體係。健全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製,增強預警處置能力。建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與醫療機構係統監測機製,強化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藥店等哨點作用。推進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體係與國家公共衛生信息對接,同步共享國家、省、市、縣四級監測信息,研究建立新發未知傳染病多點觸發預警機製,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機製和應急報告機製。
提高應急響應和快速處置的核心能力。建立健全集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體係,完善多部門、跨地區、軍地聯防聯控機製,升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體係,推動建設跨部門監測數據共享平台,實現監測預警、風險研判、專業決策、應急處置監督執法一體化管理。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響應機製,確定不同級別響應的啟動標準和流程,規範處置原則和決策主體,明確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參與範圍、職責分工和工作機製。根據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適時修訂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建分層分類、高效實用的衛生應急預案體係。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合理確定各級政府儲備規模,實行分級儲備、動態調整。建立全社會多部門的演練機製,定期開展針對管理人員、專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推動專業化、多場景的衛生應急處置演訓基地建設。
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衛生應急隊伍。依托綜合、創傷等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高水平醫院等建立國家緊急救援隊。支持各地市組建快速反應小分隊、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逐步形成省、市、縣(區)三級的緊急醫學救援衛生應急隊伍體係。融合醫療、防控、檢測、管理等多專業、促進衛生應急隊伍功能由單一向綜合發展。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隊救援機構的聯勤聯訓,提高災害事故現場醫學救援處置能力。
第四節 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係
優化急救體係。地市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設置急救(指揮)中心(站)。急救(指揮)中心負責指揮、調度本行政區域內急救資源,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轉運和重症病人途中監護,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開展航空醫療救護。大型城市可在急救(指揮)中心下設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健全和完善我省的完善急救(指揮)中心(站)布局,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4公裏,農村地區服務半徑8~15公裏。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急診科,按醫院床位的2~3%設置急診科觀察床,完善場所、設施、設備和藥品等基礎條件,負責接收急診病人和急救機構轉運的傷病員,提供急診醫療救治,並向相應專科病房或其他醫院轉送。突發事件發生時,接受所在市急救機構指揮、調度,承擔傷病員現場急救和轉運任務。
健全傳染病醫療救治網絡。建成以傳染病定點醫療救治醫院為骨幹,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及相對獨立的區域規範設置發熱門診和留觀室為補充的傳染病救治體係。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將傳染病醫院建設成為傳染病救治、科研、檢測、培訓等方麵的基地。
——省級:建設廣東省公共衛生醫學中心,依托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建設3所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隊伍(含中醫),全麵提高區域重大傳染病早期發現、快速處置和危急重症救治能力。重點加強傳染病定點救治醫院感染病科和ICU專科能力建設,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地市級:構建分級分類分流的城市傳染病救治網絡,建設25家傳染病醫院或綜合醫院可轉換傳染病區,提升疫情發生時迅速開放傳染病病床的能力。原則上,200萬以下人口的市至少配置160張可轉化傳染病救治床位,每增加50萬人口增加30張床位。每個地級市支持1所醫院建立獨立兒童傳染病病區。健全口岸城市醫療服務網絡,布局國際健康驛站,提升應對疫情輸入能力。
——縣級:綜合考慮城鎮化、交通條件、人口規模等因素,推進57個縣的77家公立醫院規範化可轉換傳染病區建設,適度超前規劃布局,建設感染性疾病科,更新換代和補充添置必要醫療裝備。原則上,在疫情發生時迅速開放傳染病病床,集中收治前提下,100萬以上人口的縣不低於100張,50-100萬人口的縣不低於80張,30-50萬人口的縣可開放不低於50張,30萬人口以下的縣可開放不低於20張。
——基層: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服務人口較多的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的發熱門診,一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標準化的發熱診室(哨點),設置平戰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備必要的消毒產品、防護物資儲備,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具備監測、篩查、隔離觀察、轉診和隨訪管理能力。
強化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體係。按照“分區規劃、合理布局、分級建設、加強裝備、訓練有素、反應迅速、處置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打造海陸空立體化衛生應急救援體係。建設國家級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省級緊急醫學救援調度中心,分區域建立航空、海(水)上、陸地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和高水平衛生應急演訓基地。依托高水平醫院建設規範化的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和航空緊急醫學救援站點。有核電站的地市按需建設核輻射緊急醫學救援基地,推動建設國家級和省級核輻射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努力打造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核輻射緊急醫學救援體係。探索在粵港澳大灣區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完善灣區海、陸、空院前醫療急救協作聯動和信息共享機製。
強化平急轉換。製定完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平急結合方案,開展應急培訓演練,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響應、區域聯動、人員調集等機製。健全應急狀態下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機製,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患者以及孕產婦、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加強醫療機構相關救治設備和應急物資配置。
第五節 完善中醫藥應急防控救治體係
推動中醫藥融入疾病預防控製和應急救治體係。充實公共衛生隊伍中的中醫藥人員力量,探索省、地市兩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建立中醫藥專家隊伍,中醫藥疫病防治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骨幹人才庫,強化重大傳染病防控理論技術方法和相關現代醫學技術培訓。加強傳染病專科醫院(或公共衛生事件定點救治醫院)的中醫藥科室建設。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推進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中西醫協同疫病防治機製,加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管理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中醫藥人員第一時間全麵參與應急處置,中醫藥防治舉措全麵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
完善中醫疫病防治和緊急醫學救援體係。構建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救治協作網絡,依托高水平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組建國家中醫疫病防治隊伍和中醫緊急醫學救援隊伍,提高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參與救治的能力。建設中西醫結合應急救治中心和省中醫藥科學院。加強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加強中醫醫院感染科、肺病科、發熱門診等科室建設,培養一批中醫疫病專家隊伍。
第五章 建設高質量的醫療服務體係
實施醫療衛生建高地工程,集中高水平醫院優勢資源,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廣東國際醫學中心建設,提升市縣醫療服務能力,促進社會辦醫協調發展,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做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縣解決。
第一節 爭創國家醫學中心
圍繞國家醫學中心建設目標和規劃布局,全力推進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省中醫院爭創國家醫學中心,努力打造衛生健康領域的“國之重器”,集中力量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推動臨床科研成果轉化,加快解決一批藥品、醫療設備、疫苗等領域“卡脖子”問題。積極組織我省醫學水平突出、影響力強、積極性高的醫院,重點依托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項目輸出醫院。依托省職業病防治院爭創國家級區域職業健康醫學中心。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學中心各專科類別設置標準,結合我省腎髒病、眼科等學科優勢,積極爭取更多國家醫學中心落戶。
第二節 持續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廣東國際醫學中心和高水平醫院建設
持續推進委省共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廣東國際醫學中心和全省50家高水平醫院建設,形成臨床重點專科群,集中力量開展疑難危重症診斷治療技術攻關,開展前沿醫學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實施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推動我省已申報的心血管、癌症、口腔、創傷、精神、神經疾病、傳染病、骨科等專科類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支持我省婦產、老年等優勢專科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爭取更多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落戶廣東。對標國際一流、國內最優,加快建設呼吸、腎髒、腫瘤、心血管、精準醫學等領域國際醫學中心,打造國際知名、輻射亞洲、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中心。在前期30家高水平醫院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按照“一院一策”,指導推進全省兩期50家高水平醫院建設。同時落實高水平醫院跨區域聯動“一對一”緊密型幫扶項目,發揮排名靠前高水平醫院在醫院人員、技術、品牌等優勢,進一步提升粵東粵西粵北診療服務能力,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發展。
第三節 加快高水平專科能力建設
按照“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往前帶、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均衡建、市(縣)級臨床重點專科有序跟”的建設原則,從省、市(縣)不同層麵分級分類開展臨床專科建設,“十四五”期間建設不少於95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省臨床重點專科按照每年每百萬人口匹配1個省臨床重點專科,“十四五”期間累計建設630個;各地市每年按照70萬人口匹配1個市(縣)級專科建設項目,不足70萬人口的縣(區)“十四五”期間至少保障1個項目,“十四五”期間累計建設不少於900個。在專科規模、醫療技術、診療模式、管理方法等方麵加強建設,促進臨床專科均衡、持續發展,實現區域間均衡發展,區域內輻射帶動。
第四節 推進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
聚焦重點病種和專科,按照“省市共建、網格布局、均衡配置”的思路,通過引導省會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區醫院向資源薄弱地區疏解、加強地市現有醫院建設等方式,加快推進5家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同時根據需要規劃布局省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形成省域內具有較強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優勢醫療服務、醫學科研和人才培養高地,重點疾病診療水平與省會城市明顯縮小,推動省域內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向群眾身邊延伸。
第五節 持續推動市級醫院發展
各地市依據常住人口數,每100-200萬人口設置1-2個三級綜合性醫院(含中醫類醫院,地廣人稀的地區人口規模可以適當放寬,下同),爭取建設達到三甲水平。根據需要規劃設置兒童、精神、婦產、癌症、傳染病、康複等市辦專科醫院(含中醫類專科醫院)和戒毒醫療機構。支持市辦醫院以轉診、會診、學科建設、人才培養、醫學研究、管理創新等為紐帶,加強與縣(區)級醫院的分工協作。按照網格化布局建設城市醫療集團,由綜合實力強的市辦醫院牽頭,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專業康複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參加,統籌網格內醫療資源,形成以市帶區、區社一體的發展模式。
第六節 全麵提升縣(區)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
依據常住人口數量,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綜合醫院和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強化縣城醫療綜合服務能力,縣域常住人口超過100萬的,可適當增加縣辦醫院數量;縣域常住人口低於10萬的,應整合設置縣辦醫院。充分考慮醫療基礎水平、功能任務、專科設置、病源結構等,有序引導部分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複、護理、精神衛生等專科醫療機構,或向人口流入、醫療資源薄弱區域調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施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全麵推動省市優質醫療資源支持縣級醫院發展,加強專科建設,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診療環境,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提升感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呼吸、創傷、重症等救治水平。
第七節 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
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獨立設置機構規範發展。進一步完善政策,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以及眼科、口腔、中醫、康複等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水平民營醫院跨區域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品牌服務機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網,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參與公共衛生服務,在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積極作用。支持舉辦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消毒供應、血液淨化、安寧療護等獨立設置醫療機構。
促進診所發展。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製,試行備案製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後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同一專業臨床工作滿5年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範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第六章 建設紮實有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係
建立健全基層運行機製體製,健全發展鄉村醫療衛生體係,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網絡,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優化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第一節 健全發展鄉村醫療衛生體係
政府在每個鄉鎮辦好1所標準化建設的鄉鎮衛生院,按照當地健康需求和基礎條件分類發展。全麵提升全省47家升級建設的中心衛生院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優先支持常住人口10萬以上的、非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特大鎮衛生院,參照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以發展臨床醫療服務為重點,醫療服務能力達到二級綜合性醫院水平,達到國家推薦標準,選建成為縣域醫療次中心。其他鄉鎮衛生院按照國家基本標準加強醫療服務能力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突出重點科室,發展特色專科。地廣人稀的地區,應強化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節點作用。原則上每個行政村配置1家村衛生室,各地可按照鄉村一體化原則,根據人口分布特點,調整優化行政村衛生室的設置。對常住人口較少、交通半徑大的村,通過加強巡回醫療、上級機構駐村服務、發展移動智慧醫療等方式,提高群眾就醫可及性。
第二節 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網絡
根據新型城鎮化建設、人口分布、地理條件、服務半徑、醫療資源調整優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範圍或每3-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新建和改建居民區的社區衛生服務設施,要與居民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建設標準和評價標準,提升門診、住院服務能力、醫防融合、康複、護理與居家服務、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周邊醫療資源布局相對有限、群眾需求高、機構能力強的地區可規劃建設社區醫院。對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進一步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資源配備,強化“全專結合”“醫防融合”“中西結合”,切實發揮初級診療、精準甄別、及時轉診、健康管理、康複護理、安寧療護等方麵的網底作用。
第三節 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
完善分級診療技術標準和工作機製,加強優質專科資源向基層傾斜力度,建立轉診機製,開通綠色通道,並及時向相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送診療信息,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按照“緊密型、同質化、控費用、優分工、促分級”原則,持續完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治理機製。全麵推動縣域醫共體慢病管理中心、胸痛中心、腫瘤綜合防治中心和聯合門診等17個中心建設,逐步實現行政管理、人員管理、財務管理、質量管理、器械管理、信息係統等統一運作。加強縣域醫共體建設績效監測和評價,全麵推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高質量發展,切實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水平。2025年縣域內住院率達到85%左右。
第四節 完善基層公共衛生治理體係
推動落實鄉鎮(街道)權責清單製度,強化和明晰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加快建立村(居)委會中的公共衛生委員會。學校按規定設置保健科(衛生室),並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技術人員。用人單位應做好職工疾病預防控製相關工作。健全疾控預防控製機構與城鄉社區聯動機製,構建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治理機製。加強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健全各級愛國衛生工作網絡,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將愛國衛生運動與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緊密結合,融入基層治理。
第七章 打造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係
充分發揮廣東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進中醫藥強省、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建設,建成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複於一體的優質高效中醫藥服務體係,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
第一節 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係
加快優質中醫資源擴容。全麵推進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中醫特色重點醫院等重點項目,加強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國家中醫優勢專科建設。各地級以上市三級中醫醫院全覆蓋,建設嶺南特色鮮明的高水平中醫醫院和中醫優勢專科,全國百強中醫醫院10家以上,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醫療高地。實施中醫優勢病種強優提質工程,建設1-2個中醫類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依托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省和各地級以上市分別建設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和基層人才培養基地。
促進中醫醫院特色發展。加強中醫優勢專科專病建設,打造中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顯著、示範帶動作用明顯的中醫醫院。提高中醫“治未病”服務能力,設置“治未病”科的二級以上中醫類醫院比例達到95%。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設置老年病科的二級及以上公立中醫醫院比例達到60%,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示範機構。建立省中醫康複中心和中醫康複示範單位,設置康複(醫學)科的二級及以上中醫類醫院比例達到80%,總結推廣20項中醫康複診療方案。推進深圳純中醫醫療試點,加強中醫經典病房建設,提升以中醫為主治療疑難重症和複雜疾病的能力。依托國家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建設40個臨床醫學領域中醫重點學科。依托三級甲等醫院傳染病專科、學科,建設10個中醫(中西醫結合)傳染病學重點學科。推進中醫濕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等國家和省的中醫藥科研平台建設,建立省級中醫藥循證醫學研究中心和中醫藥防治傳染病重點研究室,培育一批學科帶頭人和骨幹人才。
第二節 築牢基層中醫藥服務陣地
各縣(市、區)原則上辦有1所公立中醫醫院,30萬以上常住人口縣二級甲等中醫醫院全覆蓋。依托有實力的縣級中醫醫院建設緊密型縣域中醫醫共體,建立以健康為中心,集保健、醫療、康複全程結合的縣鎮村三級整合型中醫藥服務新體係。各地市建立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平台。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藥綜合診療服務區(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達到25%以上,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鼓勵社會力量在縣域舉辦中醫類別醫療機構,發展具有中醫特色的康複醫院、護理院(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以中醫特色為主的醫養結合機構,支持企業舉辦富有特色的連鎖中醫醫療機構,社會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麵享有同等權利。
第三節 完善中西醫結合製度
開展中西醫聯合診療,建立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專科醫院中西醫會診製度,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係。開展中西醫結合學科(專科)建設,開展重大疑難疾病、傳染病、慢性病等中西醫聯合攻關,遴選形成優勢病種目錄。完善西醫學習中醫製度,對醫院臨床類別醫師開展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強化臨床科室中醫醫師配備,打造中西醫結合團隊,建立科室間、醫院間和醫聯體內部中西醫協作機製,打造一批中西醫結合“旗艦”醫院、“旗艦”科室和內涵突出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省級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工作示範基地建設。
第八章 優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係
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服務,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普惠托育、老年健康服務體係,突出職業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健康教育等薄弱領域,加快補齊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係短板。
第一節 強化婦幼健康服務體係
改善婦幼保健機構設施設備條件。加快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麵改善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優化產科診療環境,加強設施設備配備,到2025年,省、市、縣級均各至少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
強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係。加大全省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優質資源供給,加強服務監管和質量管理,嚴格規範相關技術應用,完善全省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體係,到2025年,力爭實現每個地市均有1家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加強生殖醫學服務相關醫療機構建設,將省生殖醫院建成三級專科醫院。
鞏固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絡。依托當地產科兒科實力和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省、市、縣三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絡,市、縣兩級均至少有1個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強化省市縣三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完善救治中心工作製度和救治流程,強化救治中心人員培訓。完善轄區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篩查、轉會診、急救、培訓進修和技術指導網絡,確保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反應快速,調度有序,處理規範,救治有效。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網絡。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係。完善全省產前診斷和產前篩查、新生兒遺傳病代謝病和聽力障礙篩查網絡,強化省級產前診斷中心(產前診斷專項技術指導中心)、新生兒遺傳代謝病診斷中心和新生兒聽力障礙診治中心建設,發揮技術支撐和引領作用。完善服務資源布局,地市級至少有1個產前診斷機構、1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中心和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中心。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新生兒聽力篩查,開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每個縣區至少有1個獨立開展產前生化免疫實驗室檢測的產前篩查機構。推進新生兒先天性心髒病篩查、診斷和治療網絡建設。
強化兒童健康服務網絡。構建省、市、縣兒童醫療服務網絡,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醫療服務能力。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數達0.85人、床位數增加到2.2張。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兒科病房設置,兒科病床達到一定比例,以縣(區)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紐帶,村衛生室為基礎,夯實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全科醫生提供規範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有醫師專職從事兒童保健服務。
第二節 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係
加強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支持公辦托育機構建設,鼓勵采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運營。支持各地市建設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性托育服務機構,在提供一定規模普惠性托位的同時,承擔為區域內的中小托育機構提供技術指導、管理谘詢和從業人員培訓、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和社區親子服務等職能。
實施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完善社區托育服務網絡,推進母嬰設施提檔升級。建立若幹普惠性社區托育中心,以社區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和家庭嬰幼兒早期發展專業指導服務。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建設工作場所托育點。
第三節 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係
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務管理。加強老年健康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營養改善、老年癡呆防治和心理關愛行動,不斷提升老年人健康素養。加強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幹預和分類指導,開展失能(智)預防與幹預工作,有效預防和延緩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提高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擴大醫聯體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範圍。加快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方便老年人看病就醫。加強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
加強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完善從專業機構到社區、家庭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依托護理院(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發展“互聯網+照護服務”,鼓勵醫療資源富餘地區將部分一、二級以下公立醫療機構轉型護理、康複醫療機構。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在國家安寧療護試點地區,每個縣至少設立1個安寧療護病區。推動醫療機構根據自身功能和定位,開設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加快建設安寧療護機構,積極開展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完善安寧療護多學科服務模式。
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支持醫療機構設置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簽約合作,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實施縣(市、區)級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的醫養結合工程,每個縣(市、區)有1所以上重點為特困失能老年人服務的醫養結合機構。鼓勵社區(鄉鎮)衛生服務機構利用現有資源,增加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醫養結合服務中心。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等“兩院一體”或毗鄰建設。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考核,開展國家、省級醫養結合示範創建活動,提升醫養結合質量。推進智慧醫養結合服務,抓好老齡健康醫養結合遠程協同服務試點工作。
第四節 完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係
提升職業病防治評估技術支撐能力。推動省職業病防治院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幹企業合作協同,推動建設省級防塵、防毒、防電離輻射、防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中心。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並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係,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機構結對幫扶行動和職業病防治機構規範化建設,推動專業技術人員占機構人員編製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其中工程技術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於10%。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按照需要配置執業醫師、護士、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和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
強化職業病診療、康複服務保障。推動職業病重點專科建設,支持省職業病防治院和廣州、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等創建職業病專科三甲或高水平醫院,支持其他符合條件的市縣職業病防治院創建職業病專科二級、三級醫院。加強重點職業病診療,各地級以上市至少要確定1家基本滿足本地區需要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轄區內職業病診斷、治療工作。健全完善塵肺病康複站點的運營管理,探索依托定點醫療機構、塵肺病康複站點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集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危害監測、健康損傷篩查、職業病治療康複等功能為一體的“職業健康小屋”。省級、市兩級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機構參照三級綜合醫院標準配置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縣級需要設置的,參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設置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負有職業病診斷職責的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規定,配置與開展診斷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場所、儀器、設備等。
規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行為。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加強職業病防治服務質量控製,製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不良行為記分管理製度,加強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以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等各類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推動形成布局合理、服務規範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體係。
第五節 優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係
健全精神疾病防治體係。統籌精神專科醫療資源規劃與布局,完善省、市、縣三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體係。依托現有優質醫療資源,加快推進省精神衛生中心建設,發揮技術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提升精神專科領域醫療、教學、科研等綜合能力,加強廣州醫科大學附屬腦科醫院、深圳市康寧醫院、汕頭大學精神衛生中心學科及人才隊伍等建設,建設成為全國第一方隊的高水平精神專科醫院。按照三級精神專科醫院配置標準改建擴建市級公立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有病房的精神科,30萬以下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精神心理門診。
完善基層精神衛生服務網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基層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複指導、居民心理健康指導等任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服務工作的人員。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機構承擔康複期和托養期的精神障礙患者生活和職業技能康複訓練、生活照料等任務。建立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會組織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體係,70%以上的區、縣設有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開展康複工作。
建立覆蓋城鄉的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可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心理評估、谘詢輔導等服務。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範設置心理谘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對村(居)民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承擔公眾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谘詢等任務。充分發揮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引領示範作用,對各類臨床科室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加強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建立多學科心理和軀體疾病聯絡會診製度。省、市依托精神衛生中心成立各級公共衛生應急心理救援中心,組建心理救援專業隊伍。
第六節 發展康複醫療服務體係
優化康複醫療功能定位。省、市三級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和三級康複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複醫療服務,承擔轄區內康複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二級綜合性醫院康複醫學科、二級康複醫院、康複醫療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社區醫院)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複的患者提供康複醫療服務。
增加康複醫療資源供給。科學統籌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資源,合理增加康複醫院數量。原則上,人口超過300萬的地市至少設置1所二級以上康複醫院,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至少有1所縣(區)級公立醫院設置康複醫學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至少有1所縣(區)級公立醫院設置康複醫學科門診。支持醫療資源富集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為康複醫院。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提供康複醫療服務的床位。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複醫療中心。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複服務的能力。加強康複醫療專業能力建設,力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複醫師達8人,康複治療師達12人。
第七節 完善血站服務體係
完善采供血機構設置。在市級人民政府所在地規劃設置中心血站,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難以覆蓋的縣可根據需要,依托縣辦綜合醫院規劃設置1個中心血庫。“十四五”期末,全省血站數量預計達34-35家,原則上不新設置單采血漿站。各縣區至少設1個固定采血點。在民族地區、偏遠地區和邊疆地區增設采血點和儲血點,保障用血需求。將獻血屋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對流動采血車停放提供支持。
提升血站服務能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血站服務體係。統一優化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庫設置,明確功能定位、數量布局、服務區域範圍,建立形成“質控上收、服務下沉”的血站服務模式。提升血站現有建設水平,填平補齊業務用房,優化設備配置。建立血液應急保障指揮平台,建設省級新冠肺炎恢複期血漿應急儲備庫,完善全省現有33個血站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健全常態化血液庫存監測製度和血液聯動保障機製,精準開展血液供應保障和應急調配。繼續加大血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力度,鞏固血液核酸檢測全覆蓋成果。統籌規劃設置血液集中化檢測實驗室,降低檢測成本。
第八節 健全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體係
建立“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促進體係。大力宣傳“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的目的意義,推動社會形成“健康優先”的發展理念,協調推進健康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自覺堅持健康規劃前置、健康政策統籌、健康信息共享、健康發展優先。建立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機製,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模式,明確黨委、政府“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主體責任,落實相關職能部門健康維護和促進職責,構建“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網絡,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
加強健康教育體係建設。加強健康教育能力建設,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不低於崗位總量的80%,完善人才培養、進修與晉升機製,提高健康教育人員薪酬待遇。加強健康教育綜合平台建設,各地市級至少建設一個健康教育基地,全省遴選出一批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健康教育基地。加強“兩庫一機製”建設,完善全省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加強健康科普人員培訓和管理;構建全媒體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的機製,加強指導和監管。全麵推進和組織開展健康社區、健康家庭、健康醫院、健康學校、健康機關、健康企業等健康場所建設,組織實施健康素養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開展針對性強、參與度高、效果良好的健康教育活動。
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職能。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結合實際加強健康教育工作。各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健康展覽展示、健康互動體驗、健康信息獲取、健康谘詢指導、移動健康教育等健康教育服務。各醫療衛生機構應明確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向轄區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服務,普及健康素養知識、行為與技能。醫院負責向患者及其家屬開展個體化健康教育,配合各類媒體傳播健康科普知識。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等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負責對社會公眾和各類疾病防控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教育,對公眾進行健康指導。
第九章 推動衛生健康數字化轉型
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夯實衛生健康信息發展底座,充分發揮信息化驅動引領作用,促進衛生健康數字化體係化、集約化發展,重塑服務管理新模式,豐富數字健康服務供給,為群眾提供多元化、便捷化健康醫療服務。
第一節 集約建設信息化基礎設施支撐體係
加強全民健康信息化標準應用推廣。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標準體係布局,堅持統籌規劃、急用先行、規範有序、協同高效的工作思路,形成權威統一、全麵協調、自主可控、管理規範的信息化標準體係。加強區域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曆數據標準統籌,統一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與醫院信息平台的數據接口標準,實現數據標準規範共享。加強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機構信息化標準建設。
加強省統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發展數字健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以省電子政務外網為基礎,建設衛生健康業務專網,基本實現專線網絡資源醫療衛生機構全覆蓋。加快推進省統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支撐省、市、縣三級應用,推進一體化的數據采集、治理、共享和分析應用管理。因地製宜以實體或虛擬方式建立市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實現所有醫療衛生機構規範接入各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縱向聯通上下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橫向聯通同級政府相關部門信息平台,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交換。
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提檔升級。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整合醫院內部信息係統,繼續完善醫院信息平台功能。優化醫院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醫院信息係統雲上部署,推進醫學影像數據存儲、互聯網服務和應用信息係統分步上雲。加強縣域醫共體建設,鼓勵依托縣級醫院建設開發共享的影像、心電、病理診斷、醫學檢驗等中心,加強遠程醫療和信息化設備配備,與高水平省市級醫院對接,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聯通。
第二節深化“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係
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省建設,構建廣東省“互聯網+醫療健康”評價體係,打造一批“互聯網+醫療健康”示範市和示範醫院。依托“粵健通”等移動服務平台,開展衛生健康“指尖行動”,建設廣東普惠式智慧醫療健康服務新體係。推動居民電子健康碼、醫保結算碼、金融支付碼等多碼融合、業務通辦,實現全省“一人一碼、一碼就醫”。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為群眾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護理服務。探索推進“互聯網+”托育服務、“互聯網+”養老服務,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為老年人提供更加智能化、個性化、專業化的線上線下養老服務。開展“互聯網+”心理健康服務,探索構建覆蓋全人群、服務生命全周期、提供全流程管理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疾病預防、篩查、幹預、治療、康複、隨訪為一體的服務管理體係。推進“互聯網+”中醫藥服務發展,加快“智慧中藥房”建設,完善中醫藥藥事服務,提升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水平。
第三節 建強數字化公共衛生服務體係
按照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完成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信息係統升級。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省智慧化多點觸發疾病防控預警係統,實現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響應和高效調度處置。推動全省核酸檢測信息、抗原檢測信息、疫苗接種信息等與各級各類疫情防控平台互通共享,支撐預約檢測、數據報送、結果查詢、共享互認等全流程信息化服務管理。完善省級疫情防控綜合管理平台,建立協同高效的涉疫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機製,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疫情防控現場流調和風險人員排查及時性、精準性,實現涉疫人員“人數清、人頭清、位置清、狀態清”。構建“公共衛生應急指揮大腦”,提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支持數字化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融入“一網統管”體係。
第四節 建立完善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要素體係
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在行業治理、臨床科研、公共衛生、新業態應用、智能醫療設備等領域的創新應用,探索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在藥物研發、商業保險、精準醫療等領域的價值挖掘。全麵總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驗,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物資調配等方麵的應用,不斷深化大數據對疫情的趨勢研判和決策分析。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共享、深度挖掘,建立健全數據開放共享與安全管理機製。建設臨床重點醫學專科標準數據庫和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目錄體係,加快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積極穩妥、安全有序對外開放。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和個人信息保護,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供需精準對接和安全管理。加快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研究院建設,進一步強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在新模式新業態新應用先行先試,打造一批健康醫療大數據試點項目。
第五節 推進數字健康融合創新發展體係
增強數字健康思維能力和應用成效,推動數字健康關鍵技術和服務模式創新,提升醫療健康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促進5G、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興信息技術與醫療衛生融合發展,打造一批試點應用工程。持續完善全省遠程醫療服務體係建設,充分發揮遠程醫療在基層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引導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有序促進分級診療。建強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研究院,全麵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在行業治理、臨床科研、公共衛生、新業態應用、智能醫療設備等領域的創新應用,及時總結推廣一批成效好、帶動效應強的健康醫療大數據示範項目。彙聚衛生健康監督相關領域多層級、多領域、多渠道、多形態的監管數據和關聯數據,實現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推動聯動式監管、智能化評估、立體化考核。
第六節 夯實網絡信息與數據安全保障體係
落實黨委(黨組)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責任製,壓實主體責任,落實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強化績效考核和評價機製。在嚴格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製度的基礎上,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數據安全為重點,全麵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增強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應急響應水平,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製防、時防相關製度和措施,全麵提升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章 塑造深度融合的國際化醫療衛生服務體係
以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為指引,積極參與衛生健康相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發揮廣東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重要樞紐的區位優勢,以健康灣區建設為抓手,以“一帶一路”為發展延伸,打造國際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體係。
第一節 持續推進“健康灣區”建設
完善機製建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衛生健康協調發展,加強粵港澳傳染病聯防聯控機製建設,探索三地醫療衛生領域製度銜接、規則對接、技術準入、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製度與機製。通過持續辦好粵港澳三地防治傳染病聯席會議、粵港澳大灣區衛生健康大會和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大會,搭建粵港澳大灣區衛生健康合作大平台。積極支持深圳前海、珠海橫琴2個合作區衛生健康領域建設創新發展,便利港澳優質醫療資源在合作區內緊密流動,以點帶麵塑造健康灣區。
加強醫療機構與隊伍建設。結合我省國家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和高水平醫院建設,推動粵港澳三地醫療服務機構在人才培養、臨床研究、診療水平提升和社會服務等方麵的深度合作,建立灣區醫學人才協同培養機製、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庫等,提高大灣區整體衛生健康服務水平。合作布局建設一批重點專科專病群。完善區域內重症傳染病人會診機製和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製。鼓勵高質量港澳服務提供主體按規定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在灣區設置醫療機構,推進灣區高水平醫院深度參與“港澳藥械通”計劃,服務更廣泛灣區居民。
建設大灣區中醫藥高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中醫醫療聯合體和中醫醫院集群建設,提供覆蓋粵港澳三地和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鼓勵港澳地區中醫師在大灣區公立醫療機構執業,支持省內科研機構與香港、澳門共建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優化珠海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路徑,建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醫藥創新研發與轉化平台。
第二節 加強衛生健康領域國際合作
深度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國家外交大局,履行國際義務,積極參與全球衛生治理。加強與世衛組織西太區、“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廣東醫療援外對口國家的衛生健康交流與合作。鼓勵省內醫療衛生機構和專家團隊與國際高水平學術組織、醫療機構交流合作、學術任職和項目共建,助力高水平醫院建設和國際化醫學人才培養。
不斷優化和創新援外醫療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動中非對口醫院合作機製建設,與加納、赤道幾內亞、多米尼克、南太平洋島國等在醫療援助、特色臨床專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麵開展創新合作,塑造廣東援外醫療新品牌。
第十一章 強化支撐保障
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科技和綜合監管支撐,形成促進醫療衛生服務體係不斷健全的合力。
第一節 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
完善公立醫院管理考核機製。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麵領導,全麵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製,健全完善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內部機製設置、中層幹部聘任、人員招聘、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等自主權。落實崗位管理製度,實行競聘上崗、合同管理。以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製度為目標,強化體係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健全公立醫院運營管理體係,加強全麵預算績效管理,完善內部控製製度。持續健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機製,重點考核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完善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綜合績效考核製度,突出醫療資源下沉、基層服務能力提升、有序就醫和居民健康改善等。選優配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領導班子,實施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婦幼保健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可按規定獲得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收入。
推進人事薪酬製度改革。合理製定並落實公立醫院人員編製標準,建立動態核增機製。推動在公立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建立主要體現崗位職責和知識價值的薪酬體係,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鼓勵對主要負責人實行年薪製。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衛生特點的人才評價機製。改革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價機製,突出實踐能力業績導向,鼓勵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紮根防病治病一線。
優化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落實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任務要求,建立合理補償機製,探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製,穩定調價預期,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可承受、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建立目標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製,結合醫療服務特性加強分類管理,科學確定醫療服務價格,持續優化價格結構,理順比價關係。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等收費政策。優化公立醫院收入結構,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
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進一步健全醫保支付製度評議組織。推進緊密型醫聯體以績效為導向的醫保支付方式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著力推進中醫藥服務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發布中醫優勢病種,完善中醫優勢住院病種分值庫,健全中醫特點的醫保支付體係。
持續健全醫療保障製度。加快完善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係,健全基本醫保穩健可持續籌資運行機製。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障省級統籌。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製,統籌做好門診特定病種和普通門診保障。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製。完善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推進門診和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障製度,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製度。提高康複服務的費用保障力度。按國家部署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提升工傷保險保障水平。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係。推進落實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壓實主體責任,優先使用中選品種,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建立健全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製。鞏固完善基本藥物製度,完善優先使用激勵機製,強化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對老年人和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病人實施基本藥物免費或定額付費政策。鼓勵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製,促進上下級用藥銜接。加強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完善分級應對機製,保障短缺藥品供應。進一步規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安全管理。完善藥品質量管理製度及追溯製度。推動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
第二節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完善人才培養、培訓和引進體係。加快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的特色醫學人才培養培訓體係。堅持醫教協同,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適應性以及與行業發展的契合度。加強醫學緊缺專業人才、高層次人才和基層骨幹人才的培養培訓工作。推進全科、兒科、產科、精神科、公共衛生、老年醫學、急救、護理、康複、麻醉、感染、重症、中醫學等緊缺專業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圍繞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中醫藥學等4個方向,構建完善“梯次登高”的高水平人才項目體係,持續引進培養領軍人才以及青年拔尖人才,予以長期穩定支持,進一步提升人才自主培養能力;繼續建設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強鄉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人才培養和引進的政策傾斜,不斷提高基層和經濟欠發達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能力。進一步強化各類別培訓基地、專業基地和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和“繼續醫學”教育製度,積極推進全科醫生培訓、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積極推動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等。麵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麵,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曆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麵,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健全人才使用、管理和評價製度。健全衛生健康人才特別是基層人才的聘用製度、崗位管理製度和公開招聘製度,優化醫務工作人員的職業發展環境,穩步發展壯大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縣域醫共體內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編製分別核定,由縣域醫共體統籌使用。推動縣域醫共體人員實行全員崗位管理,實現合理輪崗,全麵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全麵深化公立醫院薪酬製度改革,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製度,實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強化公立醫院公益屬性,健全激勵和約束機製,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積極性,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深化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堅持分層分類評價,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增加臨床工作數量和質量指標,實行業績成果代表作製度。創新評價方式,合理下放職稱評審權,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全麵實行執業醫師服務基層製度,引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紮根防病治病一線,服務人民群眾健康,服務健康廣東戰略。
第三節 加強科技和監管支撐
提升科技創新和生物安全能力。以臨床需求為導向,加強國家和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規範管理,推動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成為國家和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爭取創建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推動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建設,打造醫療衛生科研創新高地。開展國家臨床研究規範管理試點工作,健全臨床研究管理體係、監督服務、人才培訓和技術支撐體係,形成製度完善、監管有序、服務到位的臨床研究管理新格局。支持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國家和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高水平醫院牽頭建立臨床研究聯盟,加快醫工協同創新步伐,打造醫工協同創新基地,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加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係建設,製定《生物安全法》實施辦法,建立完善生物安全製度體係。優化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整體布局,使協調聯動的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機製全麵建立,多點觸發的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網絡進一步鞏固完善,以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為主的生物安全支撐保障和科研攻關能力全麵增強。
強化綜合監管。完善落實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綜合監管機製,健全能力共建、信息共享、相互銜接、協同配合的工作協調機製,重點推進綜合監管績效評價相關製度。加強全省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體係和能力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安全、醫療衛生機構運行、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公共衛生服務和健康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加強監督執法體係規範化建設,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建立健全信用監管、依法聯合懲戒機製,推進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建設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的省級綜合監管平台,充分融入我省“一網統管”體係,推動實現醫療衛生行業智慧化監管。
第十二章 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規劃推進和實施的保障機製,明確部門職責,加強規劃監測評估,確保規劃有效落地實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切實強化政府責任,把製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作為對衛生健康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列入各級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和健康廣東建設任務要求。地市級政府按照省級規劃負責研究編製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對轄區內的市辦及以下醫院和專業衛生機構進行統籌設置,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市、區);縣級政府按照所在地市規劃製定實施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
第二節 強化部門協同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機構編製、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醫保和中醫藥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執行機製,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加強政策協同,合力推進規劃編製與實施。
第三節 嚴格規劃實施
省級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監測評價機製,加強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綜合評估全過程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區域衛生規劃和資源配置監督評價機製,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組織開展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及時發現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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